近日,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肖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腐竹一案,經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肖某某被判處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921300元,并通過國家級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經審理查明,肖某某在生產腐竹過程中,摻入含有甲醛和甲醛次硫酸氫納成分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吊白塊,致使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肖某某的行為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危及不特定消費者生命健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侵權責任。
十倍懲罰性賠償從何而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像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檢察機關為什么能提起涉食品藥品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聊城市檢察機關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即,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認真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堅守食品安全底線,打好”攻堅戰“,筑牢保護墻。截止目前,已提起涉食品藥品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10 件,判決支持侵權人承擔懲罰性賠償金947.31996 萬元,在司法實際中以檢察公益訴訟有效放大了懲罰性賠償的威力,彰顯了法律威嚴,以檢察履職守護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1-04-16
經審理查明,肖某某在生產腐竹過程中,摻入含有甲醛和甲醛次硫酸氫納成分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吊白塊,致使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肖某某的行為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危及不特定消費者生命健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侵權責任。
十倍懲罰性賠償從何而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像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檢察機關為什么能提起涉食品藥品公益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聊城市檢察機關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即,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認真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堅守食品安全底線,打好”攻堅戰“,筑牢保護墻。截止目前,已提起涉食品藥品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10 件,判決支持侵權人承擔懲罰性賠償金947.31996 萬元,在司法實際中以檢察公益訴訟有效放大了懲罰性賠償的威力,彰顯了法律威嚴,以檢察履職守護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