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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3-26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883
核心提示:各市、縣農業農村局,山西農業大學(山西省農業科學院),廳有關處站:  為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研
各市、縣農業農村局,山西農業大學(山西省農業科學院),廳有關處站:
 
  為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產、經營、進口和加工等活動規范有序,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農辦科〔2021〕4號)精神,我廳制定了《2021年山西省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
 
  為做好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農辦科〔2021〕4號),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嚴格依照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強化制度執行力為主要抓手,認真落實農業轉基因監管職責,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協調、檢打聯動”的原則,嚴厲打擊非法研究、試驗、制種、經營、種植、加工、進口等行為,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和應用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省農業轉基因監管體系隊伍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升,農業轉基因研究、試驗、生產、經營、進口、加工活動規范有序。
 
  (一)農業轉基因監管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將支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事業發展的相關支出列入政府預算。
 
  (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聯合監管機制,織密監管網絡。
 
  (三)指導從業主體辦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依法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生產、加工和進口等活動全覆蓋監管。對省內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種子生產基地、轉基因農產品加工企業全覆蓋監督檢查。
 
  三、工作重點
 
  (一)壓實主體責任
 
  農業轉基因相關從業者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通過行政指導會、監督檢查、約談、培訓等方式,督促轉基因相關從業者進一步嚴格管理制度、強化管控措施、完善設施條件、落實主體責任。山西農業大學(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等研發單位要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領導小組,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的各項管理制度,落實相應的控制措施,切實做好本單位研發活動的管理工作。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對制種親本和種子來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
 
  (二)加強重點環節監管
 
  1.研究試驗環節。對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全面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排查轉基因非法試驗,對轉基因生物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核查控制條件是否合規,試驗中檢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以及試驗材料可追溯管理情況,試驗后檢查收獲物、殘余物等管理情況。山西農業大學(山西省農業科學院)要對南繁育種單位從嚴管理,對所屬南繁基地進行全覆蓋抽檢,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
 
  2.品種審定環節。嚴格執行品種審定轉基因監管制度,對參加品種試驗的玉米、小麥、大豆、水稻等品種,申請單位要確保不含有轉基因成分,試驗組織單位要進行轉基因檢測,發現非法含有轉基因成分的立即終止試驗。貫徹落實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政策措施,依法嚴格執行相應控制措施。
 
  3.種子生產經營環節。對種子企業的育種材料及相關育種基地開展轉基因成分檢測,嚴防非法轉基因育種。對制種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種子下地前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以玉米、油菜為重點,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對玉米、油菜種植大縣或集中連片田間種植地利用試紙條等快速檢測方法進行抽樣監測,發現問題,一律鏟除,同時深入農戶,倒查種子源頭。
 
  4.進口加工環節。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管控。嚴查運輸、儲存、加工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管理等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三)做好病蟲害發生動態監測
 
  安排專業人員跟蹤監測轉基因作物種植區域的病蟲害消長、種群結構及其生物多樣性變化,及時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動態,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嚴防目標害蟲轉移對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蟲上升危害。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管理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監管主體,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勇于擔當作為,專題研究部署轉基因監管工作,層層傳遞管理責任;要加強工作調度,建立機制,將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制度化、常態化,保障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加大農業農村與公安、海關、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聯合監管。強化科教、種業、農業綜合執法及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和協調配合。科教管理機構牽頭抓總,做好協調監管、科普宣傳等工作;種業管理機構負責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對制種企業、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監督檢查,嚴防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進行審定,加強對制種企業資質監管,督促企業和基地執行種子生產轉基因檢測制度,做好種子生產基地轉基因抽檢工作;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嚴厲打擊非法試驗、生產、銷售轉基因種子的行為,對涉及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行政審批機構依法做好行政許可相關事項。山西農業大學(山西省農業科學院)等單位加強對所屬涉及轉基因研究機構和科研人員的管理,負責對所屬科研試驗基地全覆蓋抽樣檢測。
 
  (二)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執法檢查的力度和頻度,提升監管實效。重點在春耕備耕、秋收冬種、制種售種等關鍵時節,以研發單位、育種制種企業和加工銷售企業等重點對象,盯緊研究試驗、品種審定、種子生產經營、產品進口加工等重點環節。加強玉米、油菜大縣、玉米制種基地、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省界邊界縣等重點地區的抽查檢查。
 
  (三)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落實監管線索督辦、約談問責制度,嚴肅追究不作為、不監管、相互推諉者的責任。推進轉基因監管信息報送制度常態化,關鍵節點實行監管信息日報,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重大案件隨時報送,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區域特點,及時制定相應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實施方案,細化工作重點、任務分工,健全工作機制。
 
  (二)組織實施。各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監管責任,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按照《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手冊》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開展監管工作,做好檢查記錄。4月底前,各研發機構、種子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自查;6-9月各市農業農村局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工作進行抽查檢查。7-10月由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實地抽查檢查。
 
  (三)工作總結。各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各有關單位要對全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總結,科學研判形勢,謀劃下一年度工作。文字材料(紙質及電子版)于12月10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科教處。



日期:2021-03-26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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