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據
一是《市級財政農業綜合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2014〕492號)已到期,《農業生態和農產品安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規〔2018〕6號)也已實施兩年多時間。按照《關于本市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8〕26號)要求,為進一步發揮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涉農補貼從“補過程”向“補結果”轉變,需將兩個專項進行統籌整合,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
二是今年3月,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對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等三項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為進一步做好上下政策銜接,也需要對原有涉農補貼政策進行修訂。
二、起草過程
市農業農村委自2020年4月起啟動政策制定工作,期間多次與市財政局農業處、委內相關處室討論,于5月份基本完成文件草擬工作。
6月1日,國坤主任、惠勤副主任召集委內行業處室進行研究,形成《管理辦法》初稿。6月4日,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召開由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分管領導參加的座談會,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6-7月,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反復磋商,并初步達成一致意見。
7月30日,市農業農村委再次召開專題會議,就《管理辦法》進一步統一思想。8月21日,市農業農村委再次召開座談會,聽取相關涉農企業意見建議。
在充分討論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管理辦法》經市農業農村委2020年第8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三、主要內容
該《管理辦法》共有6章23條。
第一章 總則。有3條。主要對辦法制定的依據,市區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的職責劃分進行了明確。特別強調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區級資金配套測算;區財政部門要負責區級配套資金安排。
第二章 支持對象和范圍。有4條。主要對辦法支持對象、扶持重點、支持方式等進行了明確。在扶持重點方面,共有7項內容:
①耕地地力保護支出。主要用于對從事糧食、蔬菜種植的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的直接補貼,合理安排種植茬口管理,保護耕地地力,強化生態資源保護意識。
?、谵r機購置補貼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開展報廢更新和相關創新試點等方面。
?、劬G色生產技術推廣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農作物、水產、畜禽高效綠色種養殖技術的推廣與使用,包括種植綠肥、實施冬季深翻、施用有機肥、測土配方肥、水肥一體化、精準施肥施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生產技術推廣,水產養殖尾水處理和綠色生產方式推廣,畜禽養殖節水節料除臭等生產技術推廣等方面。
?、苻r業資源保護與利用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農作物、畜禽、水產遺傳資源和遺傳材料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漁業資源保護利用等方面。
⑤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農藥包裝、地膜等廢棄物回收利用,集貿市場濕垃圾制作有機肥,畜禽、水產養殖場糞污、尾水資源化利用等方面。
?、揶r產品質量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養殖、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等方面。
?、咿r業創新示范獎補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創建、農產品品牌建設、生產經營及服務機制創新,以及落實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相關農業綠色生產創新改革任務等方面。
第三章 資金分配和下達。有6條。主要對專項資金如何分配測算、市級部門安排資金及下達任務相關要求等進行了明確。專項資金分配測算主要考慮2個層面:
對光明食品集團、上實集團、地產集團等市屬涉農單位,按照具體補貼標準和工作任務據實安排資金,納入市農業農村委部門預算統籌管理。具體補貼標準和工作任務由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另行明確。
對涉農區采取因素法測算分配,分配因素包括: ①基礎資源因素,包括農業耕地面積、糧食種植面積、蔬菜種植面積、水產養殖面積、畜禽養殖規模等,根據相關支出方向和政策任務具體確定。②政策任務因素,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約束性任務主要包括國家、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完成的事項,農業農村重大規劃任務,以及對農業經營主體直接補貼等,其他為指導性任務。政策任務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決策部署和農業發展實際適當調整。③工作績效因素,包括資金使用管理、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任務完成率等工作情況和政策實施效果。
第四章 資金使用和管理。有4條。主要對專項資金管理方式、涉農區使用和管理要求等進行了明確。重點強調專項資金對區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市級下達的任務清單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兩類,除用于約束性任務資金不允許統籌以外,各區可以按照指導性任務要求,在本專項的支持方向范圍內統籌使用資金。
第五章 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有4條。主要對各區落實自查、檢查要求,市級部門開展績效評價,相關人員違規處罰等進行了明確。
第六章 附則。有2條。明確了辦法實施時間。
相關報道: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綠色生產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日期:2021-03-22
一是《市級財政農業綜合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2014〕492號)已到期,《農業生態和農產品安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農委規〔2018〕6號)也已實施兩年多時間。按照《關于本市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8〕26號)要求,為進一步發揮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涉農補貼從“補過程”向“補結果”轉變,需將兩個專項進行統籌整合,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
二是今年3月,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對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等三項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為進一步做好上下政策銜接,也需要對原有涉農補貼政策進行修訂。
二、起草過程
市農業農村委自2020年4月起啟動政策制定工作,期間多次與市財政局農業處、委內相關處室討論,于5月份基本完成文件草擬工作。
6月1日,國坤主任、惠勤副主任召集委內行業處室進行研究,形成《管理辦法》初稿。6月4日,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召開由區農業農村委、區財政局分管領導參加的座談會,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形成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6-7月,市農業農村委和市財政局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反復磋商,并初步達成一致意見。
7月30日,市農業農村委再次召開專題會議,就《管理辦法》進一步統一思想。8月21日,市農業農村委再次召開座談會,聽取相關涉農企業意見建議。
在充分討論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管理辦法》經市農業農村委2020年第8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三、主要內容
該《管理辦法》共有6章23條。
第一章 總則。有3條。主要對辦法制定的依據,市區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的職責劃分進行了明確。特別強調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區級資金配套測算;區財政部門要負責區級配套資金安排。
第二章 支持對象和范圍。有4條。主要對辦法支持對象、扶持重點、支持方式等進行了明確。在扶持重點方面,共有7項內容:
①耕地地力保護支出。主要用于對從事糧食、蔬菜種植的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的直接補貼,合理安排種植茬口管理,保護耕地地力,強化生態資源保護意識。
?、谵r機購置補貼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開展報廢更新和相關創新試點等方面。
?、劬G色生產技術推廣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農作物、水產、畜禽高效綠色種養殖技術的推廣與使用,包括種植綠肥、實施冬季深翻、施用有機肥、測土配方肥、水肥一體化、精準施肥施藥、病蟲害綠色防控等生產技術推廣,水產養殖尾水處理和綠色生產方式推廣,畜禽養殖節水節料除臭等生產技術推廣等方面。
?、苻r業資源保護與利用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農作物、畜禽、水產遺傳資源和遺傳材料的保護和開發利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漁業資源保護利用等方面。
⑤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出。主要用于支持農藥包裝、地膜等廢棄物回收利用,集貿市場濕垃圾制作有機肥,畜禽、水產養殖場糞污、尾水資源化利用等方面。
?、揶r產品質量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養殖、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等方面。
?、咿r業創新示范獎補支出。主要用于支持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創建、農產品品牌建設、生產經營及服務機制創新,以及落實市委市政府確定的相關農業綠色生產創新改革任務等方面。
第三章 資金分配和下達。有6條。主要對專項資金如何分配測算、市級部門安排資金及下達任務相關要求等進行了明確。專項資金分配測算主要考慮2個層面:
對光明食品集團、上實集團、地產集團等市屬涉農單位,按照具體補貼標準和工作任務據實安排資金,納入市農業農村委部門預算統籌管理。具體補貼標準和工作任務由市農業農村委會同市財政局另行明確。
對涉農區采取因素法測算分配,分配因素包括: ①基礎資源因素,包括農業耕地面積、糧食種植面積、蔬菜種植面積、水產養殖面積、畜禽養殖規模等,根據相關支出方向和政策任務具體確定。②政策任務因素,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約束性任務主要包括國家、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完成的事項,農業農村重大規劃任務,以及對農業經營主體直接補貼等,其他為指導性任務。政策任務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決策部署和農業發展實際適當調整。③工作績效因素,包括資金使用管理、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任務完成率等工作情況和政策實施效果。
第四章 資金使用和管理。有4條。主要對專項資金管理方式、涉農區使用和管理要求等進行了明確。重點強調專項資金對區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市級下達的任務清單分為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兩類,除用于約束性任務資金不允許統籌以外,各區可以按照指導性任務要求,在本專項的支持方向范圍內統籌使用資金。
第五章 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有4條。主要對各區落實自查、檢查要求,市級部門開展績效評價,相關人員違規處罰等進行了明確。
第六章 附則。有2條。明確了辦法實施時間。
相關報道: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綠色生產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日期: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