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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情況

   2021-03-22 農業農村部452
核心提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上海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上海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上海市加快都市現代農業綠色發展,大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加快實現上海市地產農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信息可查詢、責任可追究,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確保農產品消費安全,全面提升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推動立法保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精神,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滬府令33號),加強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為推動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此背景下,全市各級農業部門在強化農業紙質檔案管理的基礎上,穩步推進農業檔案電子化管理,逐步構建全程追溯體系。


  (二)擴大應用范圍。通過應用上海種植業生產管理信息系統、神農口袋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等系統,實現規模化蔬菜園藝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生產主體的農業檔案電子化管理,對農產品生產過程信息進行實時記錄,并與加工、出庫、運輸、銷售等環節數據相關聯。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共有6286余家農產品生產主體實現農事生產檔案電子化管理。同時,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應用與綠色食品認證掛鉤,逐步推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獲證主體全部建立生產電子檔案,進一步擴大應用范圍。


  (三)創新技術手段。推進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優化完善上海市食品追溯平臺智慧監管功能,通過追溯網、案件線索發現等智能化功能為監管人員開展智慧監管提供依據及技術支撐。上海市出臺地方標準《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DB31/T 1110.1-4-2018),統一了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的數據元、編碼規則、數據接口、標識物等內容,使全市追溯工作標準化,實現農產品生產信息向市食品安全追溯平臺信息自動上傳,使地產農產品進一步做到生產檔案可查詢、流向可追蹤、產品可召回、責任可界定。圍繞長三角主要農產品,配合建立長三角食品追溯編碼規則、數據接口等標準,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協同實施,依托合格證提升食用農產品追溯工作效果。


  (四)配套政策掛鉤。一是依托科技興農等專項,追溯平臺建設及有序運行得以保障。二是安排財政資金,落實激勵政策;同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項目安排、農業展會、農產品品牌評定等掛鉤,引導生產主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工作。三是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納入市對區的鄉村振興考核指標體系,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五)加強部門協作。加強“準入準出”全程協作,主動延伸監管,赴叮咚、盒馬等企業就農產品追溯、市場準入等內容開展調研,研究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和追溯機制相銜接,并對其農產品配送前置倉進行抽樣監測。按照《關于實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切實落實入市索證制度,實現“向前一步”和“向后一步”均可追溯,逐步從產地證明轉向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附載相關追溯信息,推動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可追溯管理。


  二、工作成效


  (一)生產主體覆蓋面逐步擴大。全市6286家生產經營主體已入網,入網總面積163萬畝,占全市農業生產現狀用地68.5%。全市糧食、蔬菜、瓜果、水產規模化經營主體基本全覆蓋。綠色食品企業電子化追溯基本覆蓋,并逐步完成全部認證主體納入平臺管理。同時,落實《關于加強國家追溯平臺認證申請主體信息審核等工作的通知》,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累計1384家注冊國家追溯平臺生產經營主體,審核通過1377家,審核不通過或已注銷7家。


  (二)通過信息技術實現精準管理。通過農業生產檔案的電子化管理,使得主體信息、生產管理信息等能夠與農業用地現狀數據一一綁定。通過應用信息技術,逐步與執法監管、采樣監測、補貼發放、產品認證等信息的數據串聯起來“落點”、“落圖”,實現多源農業信息匯聚和對生產主體的精細化管理。


  (三)全面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積極探索“追溯+合格證”、“檢測+合格證”等信息化聯動開具模式,現浦東和寶山已從技術上實現了合格證與追溯系統的銜接,并通過合格證為載體推進與市場環節農產品準入制度的銜接。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計1040個生產主體開具137.4萬張合格證,附帶合格證上市的農產品11.9萬噸。


  三、下一步工作


  (一)穩步推進綠色食品發展工作。持續做好對綠色食品新申報企業的預審、對續展企業的督導、對區級機構開展的續展企業現場檢查工作的抽檢(抽檢率不低于10%)。組織開展《上海市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管理規范》培訓,對各區加強指導服務,推進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為綠色食品發展夯實生產力基礎。


  (二)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在試行工作基礎上,提煉總結經驗,充分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和上海市種植業生產管理信息系統等電子化追溯平臺,推廣“追溯+合格證”模式。進一步與市場局協調溝通,加強長三角區域城市部門協作,提升農產品合格證信息互認聯通機制,探索以合格證為主的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同時,將合格證開具和出具納入日常巡查檢查內容,推進合格證制度試行常態化。


  (三)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農產品生產過程的執法辦案力度。持續開展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監督檢查工作,提高檢測水平。推廣上海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移動監管系統(滬農安系統)的應用,實現對農產品監管、執法和檢測信息的實時監測,提升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推進地產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逐步將已獲證和新申報的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生產主體全部納入電子化追溯管理。



日期:2021-03-22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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