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長江流域禁捕的決策部署,3月16日上午10點至晚上9點,鹽城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區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統一行動,組織16名執法人員,分成8個檢查組,對市區餐飲單位開展了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突擊執法檢查。
此次檢查的重點包括:
采購、加工、銷售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
采購、加工、銷售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
對水產制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菜單、官網、線上餐飲APP有“江鮮”等字樣;
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進行宣傳,誤導消費者的;
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發布廣告,提供交易服務等。
對市區235家中型、大型、特大型餐飲單位進行了突擊檢查。
現場發現:在菜單中有“清蒸中華鱘”、“江鮰魚”等不實標注,現場責令整改4家,對發現的違法經營線索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悉,開展突擊檢查的同時,該局于3月15日至19日在鹽城電視臺發布了強化“長江禁捕”宣傳,公布了12315投訴、舉報電話,以舉報查實有獎的方式呼吁大家參與監督,共同保護長江生態。設計、制作了四千張“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公益宣傳展板,張貼在市區各餐飲單位的餐廳內,廣泛提醒餐飲單位與消費者:凡是長江禁捕區域的野生漁獲物,一律“不買”“不賣”“不吃”“不打廣告”“不提供交易服務”,不提供“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建立“長江禁捕”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對經營主體宣傳、教育,常態化監督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營造社會共治氛圍。查處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的虛假宣傳行為,出售、購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等行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日期:2021-03-18
此次檢查的重點包括:
采購、加工、銷售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
采購、加工、銷售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
對水產制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菜單、官網、線上餐飲APP有“江鮮”等字樣;
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進行宣傳,誤導消費者的;
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發布廣告,提供交易服務等。
對市區235家中型、大型、特大型餐飲單位進行了突擊檢查。
現場發現:在菜單中有“清蒸中華鱘”、“江鮰魚”等不實標注,現場責令整改4家,對發現的違法經營線索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悉,開展突擊檢查的同時,該局于3月15日至19日在鹽城電視臺發布了強化“長江禁捕”宣傳,公布了12315投訴、舉報電話,以舉報查實有獎的方式呼吁大家參與監督,共同保護長江生態。設計、制作了四千張“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公益宣傳展板,張貼在市區各餐飲單位的餐廳內,廣泛提醒餐飲單位與消費者:凡是長江禁捕區域的野生漁獲物,一律“不買”“不賣”“不吃”“不打廣告”“不提供交易服務”,不提供“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建立“長江禁捕”長效管理機制,通過對經營主體宣傳、教育,常態化監督檢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營造社會共治氛圍。查處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的虛假宣傳行為,出售、購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等行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日期: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