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按照市疫情防控總體部署,全面加強非首站定點冷庫管控和進口冷鏈食品執法檢查,共檢查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161戶次,排查進口冷鏈食品80余種。對15戶237噸現場無法提供“三證”的進口冷鏈食品予以查封,對27戶未能提供近期核酸檢測證明的企業進行責令改正。現將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例1
2020年1月2日,執法人員在鳳城某批發市場進行冷鏈食品檢查時發現標示從丹麥進口的10件北極蝦,因提供的“三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批產品進行扣押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購進的10箱北極蝦貨值2100元,無法提供真實的產品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等進口冷鏈食品相關材料,后經核酸檢測該批次產品為陰性,未銷售無違法所得。根據《遼寧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令》(第16號令)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10箱北極蝦,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2:
2020年12月30日,執法人員按計劃對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后廚冷柜發現1袋有外文字樣的冷凍肉。經查,該冷凍肉為巴西進口牛骨髓,3個月前從沈陽市鐵西區海鮮市場購進8斤,已銷售出6斤,庫存2斤,銷售收入504元。當事人無法提供該批次進口牛骨髓的海關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材料,后經檢測該批牛骨髓為陰性。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牛骨髓2斤,沒收違法所得504元,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3
2021年1月19日,執法人員在振興區一西餐廳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的兩種進口食品無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立案后查明,涉案的7塊冷凍牛前腱肉,是2021年1月13日從沈陽一食品貿易有限公司購進,原產地為阿根廷,無保質期,有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核酸檢驗報告和檢驗檢疫證明,但無遼寧省首站冷庫出庫單,貨值1260元。另一種食品為2箱薯角,2020年10月從北京購進,無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生產廠家等中文信息,使用7袋,還剩5袋,獲利432元。根據《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進口牛肉7塊、薯角5袋,沒收其違法所得432元,罰款10000元。
案例4
2020年12月31日,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 鳳城市青城子某市場一熟食店,購進無手續豬蹄。檢查發現,當事人于2020年11月從沈陽市場購進美國豬蹄13箱,每箱10公斤,截至案發已按54元每公斤的價格銷售了80公斤,銷售金額4320元,貨值共計7020元。當事人不能提供該批豬蹄產品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及核酸檢測證明,執法人員已立案調查,目前正在處理中。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貨物管控,對違反疾情防控期間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貨物管控政策措施的,市場監管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日期:2021-03-09
案例1
2020年1月2日,執法人員在鳳城某批發市場進行冷鏈食品檢查時發現標示從丹麥進口的10件北極蝦,因提供的“三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執法人員依法對該批產品進行扣押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購進的10箱北極蝦貨值2100元,無法提供真實的產品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等進口冷鏈食品相關材料,后經核酸檢測該批次產品為陰性,未銷售無違法所得。根據《遼寧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總指揮部令》(第16號令)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10箱北極蝦,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2:
2020年12月30日,執法人員按計劃對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在后廚冷柜發現1袋有外文字樣的冷凍肉。經查,該冷凍肉為巴西進口牛骨髓,3個月前從沈陽市鐵西區海鮮市場購進8斤,已銷售出6斤,庫存2斤,銷售收入504元。當事人無法提供該批次進口牛骨髓的海關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材料,后經檢測該批牛骨髓為陰性。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牛骨髓2斤,沒收違法所得504元,罰款100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3
2021年1月19日,執法人員在振興區一西餐廳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的兩種進口食品無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立案后查明,涉案的7塊冷凍牛前腱肉,是2021年1月13日從沈陽一食品貿易有限公司購進,原產地為阿根廷,無保質期,有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核酸檢驗報告和檢驗檢疫證明,但無遼寧省首站冷庫出庫單,貨值1260元。另一種食品為2箱薯角,2020年10月從北京購進,無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生產廠家等中文信息,使用7袋,還剩5袋,獲利432元。根據《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進口牛肉7塊、薯角5袋,沒收其違法所得432元,罰款10000元。
案例4
2020年12月31日,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 鳳城市青城子某市場一熟食店,購進無手續豬蹄。檢查發現,當事人于2020年11月從沈陽市場購進美國豬蹄13箱,每箱10公斤,截至案發已按54元每公斤的價格銷售了80公斤,銷售金額4320元,貨值共計7020元。當事人不能提供該批豬蹄產品報關單、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及核酸檢測證明,執法人員已立案調查,目前正在處理中。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貨物管控,對違反疾情防控期間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貨物管控政策措施的,市場監管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日期: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