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烏克蘭衛生部發布G/SPS/N/UKR/155通報,烏克蘭衛生部2月17日發布命令草案,對《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活性物質的最大殘留限量(水平)》進行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1)批準食品安全標準《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活性成分殘留的最大限量(水平)》的修正案;
(2)增加了新的表4“動物源性食品中抗球蟲藥和組織單藥的最大殘留量(用于控制動物球蟲病)”。
日期:2021-02-25
(1)批準食品安全標準《動物源性食品中獸藥活性成分殘留的最大限量(水平)》的修正案;
(2)增加了新的表4“動物源性食品中抗球蟲藥和組織單藥的最大殘留量(用于控制動物球蟲病)”。
日期: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