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瑞士聯邦環境辦公室(FOEN)發布G/TBT/N/CHT/151號通報,修訂"瑞士化學風險降低管理條例(ORRChem)",向歐盟法規看齊。修訂案擬于2012年10月實施,并于同年12月強制執行,同時展開為期60天的公眾意見征集,擬于5月25日結束。
ORRChem條例修改涉及以下幾個部分:
1.嚴格限制含有鎘、有機錫化學物、丙烯酰胺、環己烷、異氰酸酯、乙二醇醚、二氯甲烷、富馬酸二甲酯物質的產品進入市場或使用。
2.將REACH法規附件XIV下需授權的14種物質的授權管控納入ORRChem
3.修正案將引入多溴聯苯醚(PBDEs)及全氟辛烷磺酸(PFOS)新的閥值
4.按照聯合國《鹿特丹公約》第五屆締約方大會(COP5)的決議,禁止農藥硫丹制造
5.新法規條例要求重塑電子電器設備的原有規定
6.禁止含磷物質用于家用自動洗碗機洗滌劑產品
7.修訂OPPChem中對列入《京都議定書》的氟化溫室氣體排放物質的現有規定
詳情參見:http://www.bafu.admin.ch/dokumentation/medieninformation/00962/index.html?lang=de&msg-id=43717
日期:201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