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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0年第55期)

   2020-12-24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771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飲料、蔬菜制品、蜂產品、肉制品、食品添加
近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飲料、蔬菜制品、蜂產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劑、糖果制品9大類食品共387批次樣品,發現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飲料、蔬菜制品、蜂產品、肉制品共12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污染、農獸藥殘留和食品添加劑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抽檢9大類食品共387批次樣品。其中,糧食加工品122批次,合格122批次;食用農產品77批次,合格74批次,不合格3批次;飲料49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4批次;蔬菜制品46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產品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33批次,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飲食品13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品添加劑3批次,合格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產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1、由宜豐縣天寶集鎮趙美芝銷售的,標稱江西青松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寶古泉飲用天然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2、由新余市蒙田天然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蒙潭清泉,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3、由中農國信功能食品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翁太牌瑪咖粉,菌落總數、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4、由石城縣復興蜂業專業合作社銷售的,標稱石城縣康皇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五味子花粉,霉菌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


  5、由新余市仙女湖區仙湖水廠(普通合伙)銷售的,標稱新余市仙湖水廠生產的仰秀山泉天然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金屬污染問題


  1、由南昌東湖區閩惠水產商行銷售的皮皮蝦,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2、由鷹潭市大觀園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西鄭新初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鮮牛肉(鐵板味),鉻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江西鄭新初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3、由江西省綠滋肴實業有限公司井岡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井岡山市井竹青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井竹青竹蓀,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井岡山市井竹青實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1、由南昌縣定崗集貿市場駱家彪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2、由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蔡小老蔬菜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劑問題


  1、由萬安縣湘香天下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


  2、由南昌發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鮑炒雞丁(貴州風味),山梨酸及其鉀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南昌發仔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停止銷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目前,對部分相關涉事單位已依法進行立案調查。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食品安全消費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場監管局官網上查詢。


  特此通告。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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