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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標準與征求意見稿比對解讀—輔酶Q10

   2020-12-03 食品伙伴網呂梪梪271
核心提示:2020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公告
2020年12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公告(以下簡稱2020年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關于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曾在2019年公開征求意見,食品伙伴網將2019年征求意見稿與2020年的正式公告進行了比對,我們分為五篇,分別對五種保健食品原料征求意見稿與正式公告內容進行比對,將主要變化整理如下。


  讓我們先了解下原料輔酶Q10的相關情況。


  1


  輔酶Q10


  首先,2020年公告中輔酶Q10的用量范圍、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注意事項、功效等方面與2019年征求意見稿相比均未發生變化。


  兩版的主要區別是關于輔酶Q10的原料技術要求,具體變化如下(注:紅色標注為新增,藍色標注為刪減,綠色為修改)。


  01


  擴大輔酶Q10的原料來源


  2019年征求意見稿中輔酶Q10原料僅來源于微生物(酵母菌或類球紅細菌),而2020年公告新增了動物心臟、茄尼醇來源制得的輔酶Q10。


  02


  刪除感官指標中對于狀態項目的部分表述


  相較于2019年征求意見稿,2020年公告對輔酶Q10的狀態刪除了“遇光易分解”的表述。


  03


  刪除水分理化指標,并調整部分理化指標的檢驗方法


  相較于2019年征求意見稿,2020年公告刪除了輔酶Q10的水分理化指標及其檢測方法,并且理化指標涉及的有關物質、順式異構體等項目的檢測方法也進行了調整。例如:有關物質的測定增加了系統適用性溶液的制備及相應系統適用性要求;順式異構體的測定中要求供試品溶液以及系統適用性溶液都要求“臨用新制”;另外,有關物質測定中單個雜質和總雜質的含量計算、順式異構體的含量計算,均將對照溶液的定容體積V更換為稀釋倍數F,并修改了文字表述。


  04


  調整微生物指標,并使表述更加嚴謹


  相較于2019年征求意見稿,2020年公告菌落總數上限由1000CFU/g上調至30000CFU/g,并對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指標要求均明確是上限值。


  以上是對輔酶Q10保健食品原料的比對情況,關于破壁靈芝孢子粉保健食品原料的對比詳情,我們將在下一篇進行介紹,歡迎關注!

      相關報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發布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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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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