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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公共衛生部敦促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在12月16日之前通過食品衛生安全的專業培訓

   2020-12-01 食品伙伴網顏海洋567
核心提示:泰國公共衛生部11月26日消息:該部總干事Suwanchai表示,為了控制食品分配場所的衛生,以減少疾病傳播的風險,維護消費者合法權
           泰國公共衛生部11月26日消息:該部總干事Suwanchai表示,為了控制食品分配場所的衛生,以減少疾病傳播的風險,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并且為了使得通過食品衛生專業培訓課程的食品從業者達五十萬人,該部在2018年5月31日頒布《食品分配場所衛生條例》B.E.2561。

      《食品分配場所衛生條例》B.E.2561規定:自2018至2020年的三年時間,食品企業家、餐廳經營者和食品從業人員,應該在經公共衛生部批準的培訓機構接受食品衛生安全的專業培訓,并獲得食品衛生安全的培訓證明。

        該法規規定,若檢查人員發現食品從業者未參加過食品衛生安全專業培訓課程,屬于違反了第68條規定,將依照規定處50000泰銖(約合人民幣10000元)以下罰款。該食品衛生安全的專業培訓截止到2020年12月16日。

        目前,任何還未接受食品衛生專業培訓的食品從業人員,應及時與公共衛生部或地方衛生局聯系,及時申請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專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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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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