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類食品357批次樣品中,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不合格樣品3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農獸藥殘留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新疆友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時尚購物中心銷售的、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豆腐,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
(一)新疆萬力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二)喀什市豐豫果蔬店銷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一、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新疆友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友好時尚購物中心銷售的、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豆腐,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農獸藥殘留
(一)新疆萬力商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二)喀什市豐豫果蔬店銷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地(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示。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