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中秋、國慶兩節到來,為我省消費者提供安全、合格的節日食品,省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2020年節令性食品專項監督抽檢工作,共抽檢了糕點(月餅、糕點、粽子)87批次,餐飲食品(月餅、糕點、粽子)30批次,抽檢的2個大類117批次節令性食品,經檢驗116批次合格,合格率99.1%,檢出1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西海鎮宜家親超市經銷的點心,標稱生產企業為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嘉華糕點坊,生產日期:2020-5-17,經蘭州中檢科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1.39g/kg,標準規定≤0.5g/kg。
對抽檢發現的該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餐飲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管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西海鎮宜家親超市經銷的點心,標稱生產企業為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嘉華糕點坊,生產日期:2020-5-17,經蘭州中檢科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1.39g/kg,標準規定≤0.5g/kg。
對抽檢發現的該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餐飲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市場監管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