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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38期)

   2020-09-25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573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水果制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等4類食品50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水果制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等4類食品50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97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合肥、宿州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銅陵、合肥等市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核查處置并向社會公布處置結果。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合肥市金鑫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安徽徽客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銅陵)銷售的原切南瓜味吐司面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安徽都遇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合肥市肥東縣名角生活超市銷售的芝士輕年(云枕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標稱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分裝)(合肥)生產的、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濱湖百大店(合肥)銷售的芒果干(水果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標稱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分裝)(合肥)生產的、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濱湖百大店(合肥)銷售的鴛鴦半梅(水果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標稱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分裝)(合肥)生產的、安徽百大合家福連鎖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濱湖百大店(合肥)銷售的蔓越莓干(水果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質量指標問題


  (一)標稱合肥公和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合肥聯家商貿發展有限公司雙鳳分公司銷售的公和堂獅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標稱安徽老市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生產的、合肥市肥東縣世紀華聯超市包敏加盟店銷售的香酥小麻花(椒鹽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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