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對武漢、黃石、襄陽、宜昌、荊州、荊門、鄂州、咸寧、孝感、仙桃、潛江等地的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蛋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其他食品共19類食品550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39批次,不合格樣品11批次,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酒類14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農產品223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點3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10批次,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97批次、肉制品35批次、保健食品16批次、豆制品15批次、乳制品14批次、餐飲食品12批次、蜂產品11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蛋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4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京山市家樂福瑪特超市銷售的標稱湖北福美來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潛江江漢油田教育利生營養飲水廠生產的育泉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湖北富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口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監利縣先忠糧酒廠生產的先忠1號(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潛江市惠美家商貿有限公司泰豐路二店銷售的標稱漳州市曼悅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秘制工坊烘烤M1(鮮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京山欣和歐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有根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中百倉儲咸寧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嘉魚店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中石化江漢石油生態農業發展潛江有限公司五七葡萄酒莊生產的杉林冰露紅葡萄酒(油城珍酩)和杉林冰露紅葡萄酒(杉林珍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潛江市廣商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廣商平價超市油城店銷售的標稱武漢紅星蓮花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苦蕎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荊州、荊門、咸寧、仙桃、潛江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并將有關不合格食品情況通報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一、總體情況。酒類14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農產品223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點3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10批次,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97批次、肉制品35批次、保健食品16批次、豆制品15批次、乳制品14批次、餐飲食品12批次、蜂產品11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蛋制品7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4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其他食品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京山市家樂福瑪特超市銷售的標稱湖北福美來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潛江江漢油田教育利生營養飲水廠生產的育泉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湖北富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總口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糕,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和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監利縣先忠糧酒廠生產的先忠1號(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中百倉儲超市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潛江市惠美家商貿有限公司泰豐路二店銷售的標稱漳州市曼悅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秘制工坊烘烤M1(鮮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七)京山欣和歐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有根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中百倉儲咸寧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嘉魚店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中石化江漢石油生態農業發展潛江有限公司五七葡萄酒莊生產的杉林冰露紅葡萄酒(油城珍酩)和杉林冰露紅葡萄酒(杉林珍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十)潛江市廣商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廣商平價超市油城店銷售的標稱武漢紅星蓮花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苦蕎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荊州、荊門、咸寧、仙桃、潛江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并將有關不合格食品情況通報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