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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海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的通知(瓊衛規〔2020〕6號)

   2020-08-07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579
核心提示: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開發區衛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
各市、縣、自治縣及洋浦開發區衛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我委制定了《海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8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本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以下簡稱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鼓勵本省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在本企業適用,報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
 
  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是指企業標準中的食品安全指標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相應規定。
 
  第三條  企業標準備案是指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進行登記、存檔、公開、備查的過程。
 
  第四條  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全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的技術審查。
 
  第五條  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發布,在企業內部適用。
 
  企業是企業標準的第一責任人,應當確保企業標準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報備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對企業標準實施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企業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企業組織專家進行技術審查后制定的企業標準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報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
 
  第六條  企業標準編號由企業自行編制,格式為:Q/(企業代號)(四位順序號)S-(四位年份代號)。
 
  第七條  企業申請企業標準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
 
  (二)企業標準文本一式三份及電子版一份加蓋企業公章;
 
  (三)企業標準編制說明紙質件加蓋企業公章(列明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具體內容和主要依據)及電子版一份;
 
  (四)專家技術審查意見;
 
  (五)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電子版加蓋企業公章一份;
 
  (六)備案前公示情況說明一份;
 
  (七)保健食品需提供監管部門批文原件、復印件及電子版加蓋企業公章一份(原件審核后返回);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等要求提供的資料。
 
  第八條  實行備案前公示制度。企業在申請備案前,應當向社會公示并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網站公示;
 
  (二)公示內容:企業標準中食品安全相關內容(包括企業標準名稱、編號、企業名稱、標準發布及實施日期、企業標準中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食品安全指標等食品安全內容)及編制說明;
 
  (三)公示期自上網公示日起不少于1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企業標準中不符合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的情形實名提出反饋意見。
 
  公示期滿,企業根據公示反饋意見予以修改,對不予采納的公示反饋意見要說明理由。企業補充、完善企業標準及相關材料后,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申請備案。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公示的企業標準提出最終技術性意見。
 
  第九條  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查申報企業的備案材料,并根據下列情況進行在線反饋:
 
  (一)不屬于備案范圍的直接告知;
 
  (二)提交的有關材料及內容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更正補充完善;
 
  (三)屬于備案范圍、且有關材料及內容齊全的予以受理。
 
  第十條  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對企業標準文本標注備案號及備案日期、加蓋備案專用章,并存檔備查。
 
  企業標準備案號格式為:(省級行政區劃代碼前四位)(四位順序號)S—(四位年份代號)。
 
  企業標準備案專用章格式為: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專用章。
 
  第十一條  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在海南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網站上公布備案的企業標準,供公眾免費查閱、下載。
 
  第十二條  加蓋備案章的企業標準文本及備案號僅表明企業標準已完成備案,不作為生產許可和保證企業食品產品安全的依據。
 
  第十三條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自備案之日起三年內有效。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備案的,在備案有效期屆滿至少25個工作日前向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延續備案,并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提交備案材料。逾期未辦理延續備案的,有效期屆滿后自動失效。
 
  企業標準申請延續備案的受理與備案程序適用本辦法首次企業標準備案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備案的企業標準存在問題的,均可向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反映。
 
  第十五條  已備案企業標準中食品安全相關內容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沖突的,該備案企業標準自動失效。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海南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6日印發



日期:2020-08-07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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