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綏中、昌圖縣畜牧獸醫(動物衛生監管)局:
現將《農業部關于加強獸藥監督執法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3〕10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地進一步加強獸藥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制假售假違法行為,保障獸藥產品質量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嚴格監督執法。針對非法制售假劣獸藥仍然突出的現狀,各地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決打擊違規添加抗菌藥或人用藥等擅自改變組方的違法行為和
各種形式的制售假劣獸藥違法行為,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嚴格履行好獸藥監督執法職責。
二、重拳出擊,嚴查違法行為。各地要采取最有效措施,把獸藥監管工作落實到位。一是對檢測出的不合格產品,要嚴格執行檢打聯動有關規定,深入實施檢打聯動。二是對違規擅自改變組方的違法行為及制售假劣獸藥的“黑窩點”,要嚴查嚴打。三是嚴格落實重點監控制度,對列入重點監控名單的企業,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經營企業,一律重點跟蹤、監控。
三、嚴控市場,清繳非法企業。對銷售監督抽檢回函不予確認的經營者要進行立案調查,發現違法行為的,要依法頂格處罰。對經營經確認不屬于標稱企業的產品的獸藥經營單位,除按照經營假獸藥查處外,還應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處5萬以下罰款,第三次及以上予以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處罰。
四、加強溝通,實施聯動監管。各地要建立健全轄區內、部門間溝通協調、密切協作工作機制,建立信息通報反饋制度。對涉及外省或不同區域間的案件,要及時向省局報告。對大案要案,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該移交的一律移交,不能以罰代刑,要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執法效能。
各地請于2013年6月10日和12月5日前,分別將獸藥監督執法工作半年總結、年終總結和《獸藥監督執法工作情況匯總表》(見附表)報省局,電子版發送至郵箱:2344829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