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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解決食品安全風險大排查百日專項行動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陜食藥監辦發〔2014〕71號)

   2014-05-16 599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委),局機關各有關處室、省食品監督所:  食品安全風險大排查百日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級食品藥品監
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委),局機關各有關處室、省食品監督所: 
  食品安全風險大排查百日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高度重視,按照省局印發的《陜西省食品安全風險大排查百日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陜食藥監發[2014]29號)以及《作業指導書》要求,積極安排部署,舉全系統之力,緊密依靠當地政府,發揮基層監管力量,全面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省局各食品業務處室結合排查工作進度,對包抓的市進行多次督導,并及時反饋風險排查活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為了使下一步風險大排查工作更加有效,結合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風險大排查活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次食品安全風險大排查行動是我省食品監管體制改革后,首次對生產、流通、餐飲環節各類業態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的一次大型的重要行動,排查范圍之廣,數量之大前所未有,特別是在監管體制尚未理順,監管隊伍尚不健全,監管人員業務不熟悉,監管裝備和經費缺乏的情況下,各市都不同程度的面臨著諸多的問題和困難,也產生了一系列的風險排查偏差,從督導情況來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鎮(鄉)食品藥品監管所綜合能力不足,影響風險排查工作效率。個別市機構改革推進遲緩,鎮(鄉)監管所設立尚未完全到位;已設立的鎮(鄉)監管所辦公設施差,執法裝備缺乏,人員配備不到位,監管經費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新配備的監管人員業務不熟,能力參差不齊等原因,致使排查效率低下。
 
  二是監管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影響風險排查工作質量。在風險排查中,普遍存在著“重排查進度,輕排查質量”的情況,對省局安排風險大排查的目的和意義認識不足,產生畏難急躁情緒,盲目追求排查進度,沒有嚴格按照排查所要求的內容、程序和標準進行排查。在自查環節,面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填寫的《基本信息表》和《自查表》內容不全面、不規范、隨意性強的問題,監管人員缺乏有效指導,甚至還出現監管人員替代企業完成自查工作,失去了自查環節監管部門告知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幫扶指導的意義,自查質量不高。在檢查環節,監管人員沒有對《檢查表》的內容進行認真的學習和研究,《檢查表》的填寫不規范,主要體現在:(1)《檢查表》中檢查發現的不符合項沒有具體描述,使問題模糊不清,難以整改;(2)《檢查表》中發現的風險點沒有描述,或描述的風險點與檢查出的問題沒有關聯,有的甚至是主觀臆斷隨意填寫,使排查風險點項目缺失;(3)《檢查表》沒有核查結論,檢查發現的問題沒有整改要求,排查前后效果不明顯;(4)檢查過程不細致不規范,未按照排查內容的要求逐條進行驗證核實,存在著走過程的現象,甚至有的未進行現場核查就填寫了檢查表格,使排查結果缺乏客觀性。從《檢查表》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來看,風險排查的效果不明顯,監管隊伍尚未得到有效鍛煉。
 
  三是宣傳力度不大,查打結合不充分,公眾知曉率不高,風險大排查的社會氛圍尚未形成。活動開展以來,各級食藥部門發動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開展風險大排查活動,但從各大媒體鮮見活動的相關報道,公眾知曉率不高,公眾反映不強烈,宣傳工作相對滯后,同時,對排查發現的故意違法犯罪活動打擊力度不夠,沒有形成高壓打擊態勢,甚至出現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風險大排查的不重視的現象,充分說明風險大排查活動的宣傳和打擊力度不夠,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風險大排查下階段工作要求
 
  (一)各級食藥部門要認真對前階段風險大排查工作存在的困難進行梳理。通過梳理,進一步掌握排查活動存在的實際困難,能夠克服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克服,不能克服的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特別是鎮(鄉)監管所改革不到位、人力不足、經費無保障、裝備匱乏等問題,要最大限度地取得政府的支持和關注,保障風險大排查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各級食藥部門要對前階段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判,查漏補缺,總結經驗,部署好下階段的工作。自查階段工作不到位,信息不完整、不規范、不真實的情況要進行徹底整改,問題較多的要安排返工,切實起到自查階段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作用,加強指導,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履行監管職責。在檢查階段,要堅持時間服務任務的原則,嚴格按照檢查的條款和內容進行嚴格檢查,《檢查表》要通過現場檢查逐條進行審核填寫,不得漏項,不得弄虛作假,確保《檢查表》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檢查發現自查不徹底不重視或弄虛作假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作為重點監管對象,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在要嚴厲依法查處。
 
  (三)各級食藥部門要認真分析排查發現的風險點。風險點分析研判是本次風險大排查的核心內容,各級食藥部門要高度重視和關注,在排查各階段要安排專人對排查的風險點進行匯總和梳理,研究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個性風險點、行業性風險點、環節性風險點、區域性風險點以及排查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等,為風險大排查活動的成果應用提供支持。
 
  (四)各級食藥部門要繼續加大風險大排查的宣傳及信息報送工作。利用主流媒體,采取各種形式宣傳風險大排查活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引起社會關注,爭取政府和公眾的支持,努力促進全民共治格局的形成。同時,及時上報風險大排查活動中好的做法、好的經驗、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等,按照排查《方案》要求,定期上報排查信息,掌握排查情況,指導排查各階段工作。
 
  三、風險大排查活動常見疑問的處理意見
 
  (一)排查中對“四小”的歸類和界定問題。在本次排查中,凡是未取得許可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銷售)都納入“四小”范疇,按照小作坊、小餐飲、小食品店、小攤販進行分類排查。“四小”根據不同的業態較難劃分類別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種或多種業態檢查表格進行排查,分別填寫。
 
  (二)關于監管方式填寫問題。排查表格中監管方式有三種方式:許可、注冊或登記、未納入監管。屬于哪類就填寫哪類,只能是一種情況。
 
  (三)關于規模大小填寫問題。《基本信息表》或《檢查表》中涉及規模大小選項問題,大小是相對的,以監管者的主觀意向為準,僅做參考用,不必過于追究,對于流通領域的經營者主要分清是零售和批發即可。
 
  (四)關于餐飲品種的問題。《基本信息表》要求填寫的餐飲品種指的是餐飲服務的主要類別,如中餐館、西餐、面食、火鍋、燒烤等,不是指某一餐飲服務單位具體經營的所有品種。
 
  (五)關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問題。《自查表》、《檢查表》中要求填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名稱”是指食品生產經營者自行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包含監管部門建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梳理表》是指市、縣、鎮各級工商、質監、藥監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制定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六)關于食用農產品農貿市場界定問題。食用農產品所涉及的所有經營場所都要進行排查,超市內的食用農產品、農村集市等都要按照要求進行專項排查。沒有市場開辦者自發形成的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僅填寫市場地址,在開辦者欄備注無市場開辦者,先進行登記,納入監管。
 
  (七)關于保健食品流通的相關問題。對于有流通食品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同時兼營保健食品的情況,納入獲證食品流通企業排查范圍,在表格中備注含保健食品。
 
  (八)關于流通小攤販地址填寫問題。一是填寫小攤販相對固定的地址;二是沒有相對固定的就填寫檢查地址;三是不同監管區域發現的可重復填寫,原則上屬地管理。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3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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