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廈門、莆田、泉州市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糧食局: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和我省糧食安全預警方案,我省地方糧食儲備總規模為15億公斤。目前,我省糧食儲備規模已達14億公斤,尚有1億公斤需在今年內儲備到位。為了切實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閩委發〔2005〕1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確保糧食安全,省政府決定,2005年內必須落實1億公斤新增糧食儲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儲備糧食規模具體安排。2005年新增加的1億公斤糧食儲備,分靜態儲備0.5億公斤、動態儲備0.5億公斤。靜態儲備0.5億公斤作如下安排:省級1000萬公斤;福州1250萬公斤、廈門1000萬公斤、泉州1250萬公斤、莆田500萬公斤;動態儲備0.5億公斤,由省級實施。
二、新增儲備糧食規模的費用問題。2005年省級新增加的0.1億公斤靜態儲備、0.5億公斤動態儲備,所需費用由省級財政相應增加省級糧食風險基金預算支出;有關市、縣(區)新增加的0.4億公斤靜態儲備所需費用,從有關市、縣(區)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糧食風險基金不足的,有關市、縣(區)財政要相應增加糧食風險基金預算支出。
省糧食局及各有關設區市應盡快分解安排下達新增加的糧食儲備規模,并抓緊落實,確保在2005年底前如數儲備到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