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相關部門,中央駐青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開創民營經濟發展新局面,經報請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青海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并在每月30日前將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4月1日
青海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針對當前我省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打好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攻堅戰”,全力穩住經濟大盤,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要求,堅定信心、實干爭先,強化全局意識、系統觀念、法治精神,攻堅破解民營經濟發展難題,扎扎實實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努力開創青海民營經濟發展新局面。
二、重點任務
圍繞“政策賦能、產業賦能、科技賦能、服務賦能”,推進“4+8+3”重點工作,即完善四項機制、開展八項行動、實施三項工程。
(一)完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持續加強與民營經濟多層次、常態化的溝通交流,傾聽民營企業真實聲音,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發展有關問題訴求,通過茶座、座談會、入企調研等方式推進政企直面溝通、訴求直辦答復、服務直達現場。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在制定、修訂和調整涉企政策過程中,充分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建議,及時調整優化政策措施,加強政策發布和解讀引導。
(二)完善領導干部包聯企業機制。參照省級領導包聯企業機制,推進市州、縣區領導干部包聯1—2家重點企業,推行“三送兩辦一訪”(送政策、送溫暖、送服務,一般問題現場辦、復雜問題限時辦,每一季度走訪一次聯點企業),密切關注包聯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對包聯企業“精準畫像”“一對一”跟進服務,推動企業達產增效。
(三)完善常態化助企暖企工作機制。搭建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平臺,進一步擴大助企暖企覆蓋面,征集民營經濟發展問題線索,暢通民營企業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推進企業直報問題訴求,健全問題分撥解決、分級管理機制,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一月一調度、一季度一通報,推行“收集、轉辦、跟蹤、反饋”閉環管理模式,加力解決企業融資信貸、要素保障、降本增效、轉型升級等發展難題。
(四)完善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運用民間投資“三清單一平臺一庫一機制”,定期推送重點產業常態化項目,公開推介民間投資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及城市老舊資源,支持推動民間投資參與基礎設施REITs項目,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兩重”“兩新”項目建設,引導項目落地實施。年內發布《青海民間投資指引》和《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手冊》,推出100個重點項目。積極梳理供需對接,通過路演等方式,不定期召開項目推介會。
(五)開展營商環境優化行動。堅決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各種障礙,推進新一輪營商環境改革,聚焦獲取經營場所、促進市場競爭、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服務、納稅、解決商業糾紛、獲取金融服務、國際貿易、市場準入等重點領域,推出青海營商環境5.0。持續深化“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慧治”應用,健全企業全生命周期“高效辦成一件事”網上辦、集成辦、掌上辦。發布青海營商環境藍皮書,建立新型親清政商關系正負面清單。
(六)開展企業梯度培育行動。落實青海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實施細則,逐級建立“培育庫”,分層梯度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年內科技型民營企業總數突破630戶,專精特新民營企業總數突破150戶,高新技術民營企業總數突破235戶。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統籌運用財稅、金融、技術、產業、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續支持優質中小企業發展。
(七)開展上市掛牌“高原紅”行動。堅持“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輔導一批、上市一批”,充分利用注冊制改革、科創板設立、創業板改革、北交所開市等重大機遇,精準推薦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競爭能力較強、科技含量較高、具有發展潛力的優質企業上市掛牌。
(八)開展惠企政策速遞行動。認真落實各項涉企紓困政策,進一步細化完善金融支持、市場培育、稅費優惠、轉型升級、科技創新、要素保障等配套措施,全量歸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各項政策,在各門戶網站開設“民營經濟政策庫”和“民營經濟政策直通車”,及時發布政策“大禮包”,利用各種渠道廣泛宣傳、全面解讀、精準推送,推行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免申即享”。加快投用高質量發展政府投資基金,采取貸款貼息、獎勵、補助、股權投資、風險補償等多種形式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按照《〈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5年本)〉青海省釋義責任清單》,對符合要求的鼓勵類產業按稅法相關規定落實稅費政策。
(九)開展助企資源對接行動。舉辦各類線上線下對接活動,統籌各類資金、資源,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轉移產業。開展浙江、江蘇推介活動,精準對接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協調服務民營企業參與省內外產業合作,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產品展銷、供需對接、品牌推介、牽線訂單等,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健全政府、銀行、稅務、保險等多方參與的信用融資風險分擔機制,開展“政金企”融資對接活動,支持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差異化融資貸款支持,助力實體經濟綠色轉型升級。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升級建設“青信融”“銀稅互動”等融資平臺,年內為中小微民營企業放貸超120億元,發展訂單、倉單、應收賬款等金融產品,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支持力度。
(十)開展促企能力提升行動。以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發展新質生產力為重點,完善科技服務機制,幫助企業加強與研究機構、高校院所的合作共享,建立溝通對話和創新協商機制。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投入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獎補等普惠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創建綠色工廠,鼓勵民營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支持民營中小企業積極參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開展精準對接服務活動,推動創新要素向企業和產業集聚,加快創新成果轉移轉化,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引導和支持企業對接應用DeepSeek等智能工具。推進資源、信息、經驗共享集成,協同攻關突破技術瓶頸。
(十一)開展涉企執法規范行動。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定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具體措施,規范涉企案件立案審查和管轄。圍繞“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制定印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大力推進涉企執法問題集中排查整治,清理整合各類行政檢查事項,實施“預告式”“聯合式”檢查,堅持常提醒、真幫扶、慎處罰、少關停,推行“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推動全流程、全要素、全環節檢查,杜絕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實現一次進門“一查清”,最大限度減少入企行政檢查頻次,應急管理領域年內減少執法次數10%。
(十二)開展清理拖欠賬款行動。著力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建立全省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拖欠臺賬,暢通保障民營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渠道,持續排查清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央企國企等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形的,依法予以納入。完善拖欠賬款清理與審計、巡視、督查等制度的常態化對接機制,用好化債政策,化解存量、嚴防新增,禁止邊清邊欠、清完又欠。
(十三)實施產業協同發展工程。持續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綠色算電協同發展,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培育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能源、先進制造、綠色算力等產業集群,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商貿流通服務業、工業轉型升級、文化和旅游發展等現有各類專項引導資金撬動功能,支持民營資本參與產業化項目,聚力延鏈、補鏈、強鏈,推動企業間產業協同發展,破除產業“同質化”“內卷式”競爭。
(十四)實施人才引育培養工程。依托“昆侖英才·高端創新創業人才”項目,加大企業科技人才培養支持力度,促進人才鏈、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幫助企業引進急需的國內外高端科技人才和技術項目。舉辦“春風行動”省級專場招聘會,為民營企業提供各類專技人才對接服務。指導企業用足各類就業政策,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和失業保險一次性擴崗補助等援企穩崗政策。
(十五)實施民營企業家培育工程。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培塑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正面典型,引導廣大民營企業家胸懷報國志、一心謀發展、守法善經營、先富促共富。實施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高素質成長促進計劃。指導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勞動、人才、知識、技術、資本、數據等生產要素的使用、管理、保護機制。年內分批次舉辦新時代民營經濟人士培育賦能培訓。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高位統籌協調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研究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落實責任主體,壓實工作責任,全力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二)強化要素保障。全方位加強對民營企業技術、資本、數據、融資、用地、用能、人才、用工等要素保障,持續加大民營企業改造升級、科技創新、先進制造、市場開拓、人才引進、品牌創建、電子商務、產業轉型等支持力度,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三)強化法治保障。貫徹落實《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青海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快推進《青海省民營經濟促進條例》立法進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及企業家合法權益,切實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四)強化宣傳保障。培育尊重民營經濟創新創業的輿論環境,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深入挖掘和選樹優秀典型,加強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的宣傳報道,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附件:青海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攻堅行動責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