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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新加坡食品添加劑管理要求

   2024-04-07 611
核心提示:隨著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國內企業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新加坡作為東南亞重要的貿易伙伴,自然成為眾多企業關注的焦點。食品添加劑作為現代食品加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管理更是新加坡食品安全體系中的關鍵環節。食品伙伴網通過本文介紹新加坡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要求,包括食品添加劑的監管、食品添加劑合規要求和其在食品配料表中的標示要求,以便出口新加坡的國內企業能夠了解和遵守相關規定,確保產品符合新加坡的進口要求。

隨著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國內企業積極開拓海外市場,新加坡作為東南亞重要的貿易伙伴,自然成為眾多企業關注的焦點。食品添加劑作為現代食品加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管理更是新加坡食品安全體系中的關鍵環節。食品伙伴網通過本文介紹新加坡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要求,包括食品添加劑的監管、食品添加劑合規要求和其在食品配料表中的標示要求,以便出口新加坡的國內企業能夠了解和遵守相關規定,確保產品符合新加坡的進口要求。

一、新加坡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目前,新加坡食品添加劑的主管機構是新加坡食品局(SFA),SFA對食品添加劑的定義為:“食品添加劑是特意添加到食品中的化學物質,通常添加量非常小,以實現特定的技術功能(例如防腐劑、著色劑、乳化劑等)。食品添加劑可以是天然或人工合成來源。不包括因污染或食品處理不當而產生的異物。”

新加坡食品添加劑包括抗結劑、消泡劑、抗氧化劑、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乳化劑和穩定劑、調味劑、增味劑、保濕劑、營養補充劑、螯合劑、氣態包裝劑、通用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等)。

新加坡《食品條例》規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及批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清單。SFA官網有食品添加劑清單和具有檢索功能的查詢數據庫,有關新加坡食品添加劑使用可以借助數據庫進行快速查詢,但查詢結果僅供參考,仍以《食品條例》法規文本為準。

二、新加坡食品添加劑的合規要求

根據新加坡《食品條例》,食品中可以使用該條例第三部分第15-28條,附表三至附表八、附表十三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其中,附表七為可在食品中使用的營養補充劑及化合物來源。不同于我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2012),新加坡營養強化劑除了規定的特殊食品之外,其他各類食品如產品定義中沒有明確禁止使用營養強化劑,則營養強化劑可在各類食品中適量使用。

為更好地理解新加坡食品添加劑合規要求,下面以L-茶氨酸能否在巧克力中使用為例,分享一種判斷食品添加劑是否合規的方法:

(1)確定食品類別

通過查詢《食品條例》第四部分產品標準,茶、咖啡和可可分類下包括巧克力,巧克力允許添加批準使用的乳化劑、增味劑。

(2)確認L-茶氨酸是否為批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通過查詢《食品條例》,L-茶氨酸為批準使用的增味劑,結合巧克力的產品標準及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要求,L-茶氨酸可以在巧克力中使用,并且在巧克力中的含量不超過1000 ppm。

 

三、新加坡食品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

根據新加坡《食品條例》和《食品標簽和廣告指南》,除個別獲豁免的食物類別外,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必須詳細列明所使用的成分和食品添加劑清單。

《食品標簽和廣告指南》進一步明確,對于食品添加劑,除了標示確切的食品添加劑名稱外,還可以標示INS編碼或E編碼,而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并不強制標示。《食品標簽和廣告指南》中給出了三個示例:

 

 

 

除此之外,特定的食品添加劑還應符合特殊標示要求。例如:含合成色素檸檬黃的產品須選擇以下其一標示:檸檬黃;著色劑(102);著色劑(FD Yellow #5)或其他等效術語。

四、小結

以上為新加坡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要求介紹。食品出口需要符合目標國家的法律法規,這樣才能確保產品的順利出口。食品伙伴網有豐富的出口東南亞食品合規判定經驗,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出口合規方案,歡迎來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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