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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768號建議的答復摘要|關于進一步加強百草枯監管力度的建議 (農辦議〔2022〕67號)

   2022-07-12 297
核心提示:您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百草枯監管力度的建議收悉。經商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現答復如下。

張紅偉等4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百草枯監管力度的建議收悉。經商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違規產品倒查機制

我國高度重視百草枯監管,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百草枯風險管控。一是禁止百草枯銷售和使用。對百草枯采取禁用措施,嚴禁其在國內銷售和使用。二是開展百草枯專項整治行動。全面監控百草枯的生產、銷售、出口、庫存情況。三是加強百草枯生產企業監管。組織召開百草枯生產企業監管座談會,簽訂不在境內銷售百草枯的承諾書。四是強化網絡銷售農藥監督抽查。開展網絡銷售農藥抽樣檢測和自查自糾、查處網絡銷售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五是建立責任關懷機制。組建“中國百草枯產品管理與社會責任關懷工作組”,培訓相關醫務工作者百草枯中毒急救技術,設立百草枯中毒急救熱線電話,盡可能減少百草枯潛在風險,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市場監管總局持續強化百草枯等滅生性除草劑線下和線上一體化監管,依法打擊制售假劣農藥行為。

二、關于建立安全防護機制

目前,我國農藥生產企業、經營單位基本建立了農藥質量追溯體系,農藥產品實現“一瓶一碼”的要求,逐步構建全國統一的質量追溯系統,有效防范百草枯等禁用農藥、假劣農藥流入市場。我部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對農藥市場進行監督抽查,通過加強監管,滅生性除草劑中非法添加百草枯的產品由2017年的3.8%下降至2021年的0.5%。

下一步,我部將優化全國農藥質量追溯系統功能,提升農藥產品質量追溯能力和水平,持續打擊非法添加和制售假劣農藥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三、關于建立百草枯宣傳回收機制

近年來,各地根據我部要求,開展了百草枯全面清查回收、集中處置,對罰沒的百草枯進行依法處置。2019年,我部編印了《禁限用農藥名錄》掛圖3萬張,張貼在農藥經營門店顯眼位置,指導各地依法經營合法農藥產品。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加強對百草枯等高毒高風險農藥的監管。

感謝您們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22年6月29日



 
標簽: 市場監管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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