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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本市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1-11-12 373
核心提示:重點檢查機構的資質條件保持和符合情況,防止出現取得資質后人員、實驗室及儀器設備、質量管理等主要條件明顯滑坡的問題。

 近日,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公布了《關于貫徹落實本市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滬衛規〔2021〕20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現對《通知》有關內容予以解讀。

一、《通知》起草制定的背景與目的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規〔2021〕7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健康和公共衛生監督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國衛辦法規發〔2021〕13號)有關精神,進一步提升審批效率、優化審批服務、轉變政府職能,我委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起草制定了《通知》,進一步明確本市職業健康領域改革事項和工作任務。

二、《通知》的政策依據和原則是什么?

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健康和公共衛生監督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國衛辦法規發〔2021〕13號)和《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滬府規〔2021〕7號)等有關規定,切實做好職業(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放射診療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工作;落實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要求,明確各相關單位的有關工作職責;有序銜接過渡,妥善做好職業健康信息化管理,明確相關工作時間節點。

三、《通知》總體內容包括哪些?

(一)做好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改革工作

在國家衛生健康委依照程序完成《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2號)相應修改之前,本市按照以下原則執行改革事項:一是調整資質等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等級由甲級、乙級和丙級三級調整為一級,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并頒發資質證書,其中機構注冊地且實驗室所在地在浦東新區范圍的,由浦東新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并頒發資質證書;資質證書上不標注甲級、乙級、丙級等資質等級信息;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執業地域范圍為全國。二是明確資質認可程序。對受理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申請,按照《上海市衛生健康委關于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滬衛規〔2021〕9號)規定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乙級資質認可程序、技術評審準則,組織開展資質認可及技術評審等工作。

(二)放管結合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是加強質量監測。結合本市職業病防治項目工作方案的實施,組織做好職業衛生與放射衛生檢測報告質量監測、職業衛生與放射衛生檢測能力比對等,及時準確掌握情況,科學研判總體形勢。二是強化評估檢查。結合日常質量管理工作,通過能力驗證、現場核查等方式,對本市認可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評估檢查,重點檢查機構的資質條件保持和符合情況,防止出現取得資質后人員、實驗室及儀器設備、質量管理等主要條件明顯滑坡的問題。三是加強培訓考核。針對部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性大的實際情況,本市每年集中組織開展1次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評估。四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及放射診療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
鏈接: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本市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 (滬衛規〔2021〕20號)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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