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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本市碳排放交易企業2020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滬環氣〔2021〕151號)

   2021-06-24 534
核心提示:各有關單位:根據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安排,我局已確定了承擔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務的相關第三方機構(以下簡稱核查機構,具體

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碳排放管理工作的安排,我局已確定了承擔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務的相關第三方機構(以下簡稱核查機構,具體任務分工見附件)。核查機構將于近日赴現場開展核查,請各單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請安排專人負責此次核查的協調和聯系工作,加強與核查機構的溝通協調。

二、請提供一定的場地和復印、打印等辦公條件,并提前準備好與碳排放相關的臺賬、憑證等材料(材料具體要求由各核查機構明確)。

三、請對核查人員的核查行為實施監督。若發現核查人員在核查工作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請及時反饋至我局。(紀律監督電話:62123126)

附件:本市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務分工

聯系人:徐婷

電  話:22502669

聯系人:王雪湲

電  話:23117439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本市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任務分工

序號

行業領域

核查機構

1

鋼鐵、航空等

上海市節能減排中心有限公司

2

機場、港口、水運等

上海環境保護有限公司

3

石化、化工等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4

化工、造紙等

上海環科環境認證有限公司

5

化工、橡膠、紡織、水生產等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6

建筑、食品、醫藥等

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7

熱力、電氣等

華夏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8

玻璃、建材等

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產業綠色發展促進中心)

9

電子、有色等

上海同際碳資產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10

汽車、設備制造等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11

建材、化工等領域歷史數據盤查

上海交通大學

12

汽車、電子等領域歷史數據盤查

上海質量管理科學研究院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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