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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 (遼衛辦發〔2021〕89號)

   2021-07-01 522
核心提示:各市衛生健康委,沈撫示范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衛生健康服務中心,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夏季已至,為做好

各市衛生健康委,沈撫示范區管委會社會事業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衛生健康服務中心,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

夏季已至,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發生,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健康權益,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和夏季高溫天氣因素疊加給職工生產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346號)的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1年防暑降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

各市衛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視防暑降溫工作,充分認識到高溫中暑給勞動者帶來的健康危害,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提前部署,周密安排,根據高溫天氣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有針對性地指導用人單位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同時,要指導相關單位做好戶外疫苗接種、核酸檢測等場所的防暑降溫工作,合理安排醫護人員、社區防疫志愿者等防疫一線人員的休息時間,避免因高溫天氣長時間佩戴防疫用品造成中暑,切實做好高溫季節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防暑降溫措施

防暑降溫直接關系到職工身體健康,各市衛生健康委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加強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明確用人單位是防暑降溫工作責任主體,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防暑降溫工作全面負責,全面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規定的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并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調整遼寧省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遼人社發〔2014〕16號)規定發放高溫津貼。

(二)切實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用人單位應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優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溫的新工藝、新設備,從源頭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溫危害。對于生產過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溫危害,應添加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使其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三)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用人單位要根據生產特點和作業條件,合理安排和調整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減少高溫時段戶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在溫度超過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組織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未控制的高血壓、糖尿病等高溫作業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五)加強教育培訓力度。用人單位要加強對勞動者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高溫防護、中暑急救等職業健康知識培訓,使勞動者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危害的防護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配備方法,切實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減少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

(六)完善中暑應急預案。可能發生高溫中暑的用人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完善高溫崗位的中暑應急救援措施并組織演練,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如發現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嚴重者及時送醫。勞動者因高溫崗位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七)提供個人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避免因不科學佩戴呼吸防護用品導致職業性中暑事件發生。用人單位要為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防暑降溫飲料,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三、關注重點領域,加強監督檢查力度

各市衛生健康委要關注重點行業、重點崗位和重點人群防暑降溫工作,結合年度“雙隨機”執法檢查任務,對露天采礦、井下高溫區采掘、煉鐵(鋼)、鍋爐、露天巡檢等涉及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發現問題,要責令立即整改,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要督促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建筑工、環衛工、巡線工、貨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騎手等高溫天氣作業崗位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要合理安排人員,優化服務流程,督促提高高溫作業職業健康檢查、職業性中暑診斷的服務質量和業務能力。職業病診斷機構要及時上報確診為職業性中暑和疑似職業性中暑病例。各醫療機構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實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省衛生健康監督中心要對各市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加強指導。

四、加大宣傳力度,普及高溫作業防護知識

各市衛生健康委、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衛生健康服務中心要加大對高溫危害及防護措施的宣傳力度,充分運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媒體平臺,通過短視頻、公益廣告等通俗易懂、勞動者喜聞樂見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溫常識、急救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要突出宣傳重點,抓好露天戶外作業等易發高溫中暑行業領域勞動者的宣傳教育,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了解高溫危害,掌握高溫危害的防護措施和個人防護方法,提高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造成中暑事件的發生。

遼寧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地區: 遼寧
標簽: 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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