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梳理了有關寵物飼料監管機構,相關標準法規要求以及與一般飼料要求的區別和聯系等內容,公告中規定了有關過渡期的內容,具體規定以公告為準,這里不再詳細介紹。
一、寵物飼料監管機構《寵物飼料管理辦法》明確了寵物飼料的相關監管部門及其職能:
1、生產地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接受從事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的企業申請飼料生產許可證。
2、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受境外寵物飼料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申請登記,并依法取得進口登記證。
3、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實施寵物飼料產品監督抽查。
4、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按照職責權限公布監督抽查結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記錄的寵物飼料生產企業、經營者以及為經營者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交易平臺名單。
二、寵物飼料相關法規要求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0號附件中給出了寵物飼料的具體法規要求,包括管理辦法、生產許可條件、標簽、衛生、申報材料要求。
1、《寵物飼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僅適用于寵物犬、寵物貓飼料的管理。其他種類寵物飼料的管理要求另行規定。
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從事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的企業,應當符合《寵物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的要求,向生產地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依法取得飼料生產許可證 。
辦法還規定了寵物飼料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的要求組織生產,同時按要求做好采購、生產、質檢、銷售等方面的記錄,采購的原料應當符合《飼料原料目錄》 和《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的要求。對于寵物飼料產品的標簽和衛生要求,按照《寵物飼料標簽規定》和《寵物飼料衛生規定》執行。
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境外寵物飼料生產企業向中國出口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應當委托境外企業駐中國境內的辦事機構或者中國境內代理機構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并依法取得進口登記證。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還應當符合進口登記產品的備案標準要求。
生產向中國境內出口的寵物飼料所使用的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應當符合《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的要求,并遵守《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的規定。
針對違法生產經營的寵物飼料企業,其處罰依據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2、《寵物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申請從事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的企業,應當符合《寵物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的要求。該規范性文件從機構與人員、廠區、布局與設施、工藝與設備、質量檢驗和質量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了具體規定。
3、《寵物飼料標簽規定》《規定》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寵物飼料產品的標簽應當按照本規定要求標示。《規定》附錄中還給出了寵物飼料標示內容示例等相關內容,可以參考。
4、《寵物飼料衛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供寵物犬、寵物貓直接食用的寵物飼料產品的衛生指標,應當符合《寵物飼料衛生規定》的要求。附錄中規定了寵物飼料衛生指標及試驗方法的具體要求,包括無機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真菌毒素、有機氯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四個類別。
5、《寵物配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要求》規定了寵物配合飼料的生產許可申報要求。寵物配合飼料分為:固態寵物配合飼料、半固態寵物配合飼料、液態寵物配合飼料。
6、《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要求》規定了生產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生產許可申報要求。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分為:固態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半固態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液態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7、《關于解除美國含反芻動物成分寵物食品進口限制的公告》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解除原農業部、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合發布的2001年第143號公告中對美國含反芻動物成分寵物食品的限制,允許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要求的美國含反芻動物成分寵物食品進口。
食品伙伴網整理了寵物飼料相關標準清單,具體內容以標準要求為主,這里不再贅述。
1、 GB/T 22545-2008《寵物干糧食品輻照殺菌技術規范》
2、 GB/T 23185-2008《寵物食品 狗咬膠》
3、 GB/T 31216-2014《全價寵物食品 犬糧》
4、 GB/T 31217-2014《全價寵物食品 貓糧》
5、 SN/T 1019-2001《出口寵物飼料檢驗規程》
6、 SN/T 2854.1-2011《出口寵物食品檢驗檢疫監管規程 第1部分:餅干類》
7、 SN/T 2854.2-2012 《出口寵物食品檢驗檢疫監管規程 第2部分:烘干禽肉類》
8、 SN/T 3772-2014《進境寵物食品檢驗檢疫監管規程》
9、 SN/T 1019-2017《出口寵物食品檢驗檢疫規程 狗咬膠》
四、寵物飼料與一般飼料的區別和聯系通過《寵物飼料管理辦法》與《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等主要飼料法規要求的對比,食品伙伴網將寵物飼料與一般飼料的區別和聯系進行了總結:
區別 | 飼料監管 | 寵物飼料監管 | ||
飼料 | 是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產品,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 寵物飼料 | 是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寵物直接食用的產品,包括寵物配合飼料、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和其他寵物飼料,也稱為寵物食品。 | |
配合飼料 | 是指根據養殖動物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 | 寵物配合飼料 | 是指為滿足寵物不同生命階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狀態下的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單獨使用即可滿足寵物全面營養需要。 | |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 是指由兩種(類)或者兩種(類)以上營養性飼料添加劑為主,與載體或者稀釋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包括復合預混合飼料、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維生素預混合飼料。 | 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 是指為滿足寵物對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酶制劑等營養性飼料添加劑的需要,由營養性飼料添加劑與載體或者稀釋劑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 | |
標簽要求 | GB 10648-2013《飼料標簽》 | 標簽要求 | 《寵物飼料標簽規定》 | |
衛生要求 | GB 13078-2017《飼料衛生標準》 | 衛生要求 | 《寵物飼料衛生規定》 | |
飼料生產許可證 | 1、《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3號) 2、《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和《單一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農業部公告第1867號) | 飼料生產許可證 | 1、《寵物飼料生產企業許可條件》 2、《寵物配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寵物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申報材料要求》 | |
聯系 | 飼料、飼料添加劑使用 | 《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范》 | ||
生產要求 | 《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 | |||
申請生產許可證 |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 申請生產許可證 | 生產地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 |
產品召回及處理 | 飼料管理部門 | 產品召回及處理 | 飼料管理部門 | |
申請進口登記證 |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申請進口登記證 |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 |
監督抽查 |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 監督抽查 |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 |
公布抽查結果 |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 公布抽查結果 |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 |
處罰依據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9號)(2017年修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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