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江西省制定食品藥品監管統計管理實施辦法

   2013-07-22 317
核心提示: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作用。近日,省局下發食品藥品監督管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充分發揮作用。近日,省局下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管理實施辦法,《辦法》分為總則、機構與人員、統計調查制度、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統計考核與獎懲和附則等6章,28條。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統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各級監管部門、相關單位必須依照有關規定報送統計資料,不得拒報、遲報,更不得虛報、瞞報、偽造和篡改。省局每年對各設區市局考核一次,考核得分納入當年省局對各設區市局的綜合考核。

  《辦法》明確,省局負責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各設區市局負責其職能范圍內的統計工作,必須明確統計處(科、室),確定分管領導,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保證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切實履行相關職責。上報的統計報表必須逐級審核,單位領導和統計人員要對統計數字的準確性負責。

  《辦法》強調,各設區市局應于每年5月底前將上年度統計工作總結報省局,省局在每年6月對各設區市局(含樟樹市局)統計工作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統計數據質量、統計工作組織保障、統計管理制度建設和統計工作時效性等,考核與有關獎懲掛鉤。對在統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表彰。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