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關于印發《全國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省級工作機構工作考評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質安發[2014]11號)

   2014-05-19 442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為探索構建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強工作機構管理,促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和《全國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制定了《   全國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省級工作機構工作考評辦法(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4年5月6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