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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生鮮乳收購站拉網式檢查的通知(農辦牧[2010]48號)

   2010-10-14 687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農業、農村經濟)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有關質檢機構:為貫徹落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農牧、農業、農村經濟)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有關質檢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精神,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促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管理,我部決定近期組織開展全國生鮮乳收購站拉網式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

各省(區、市)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省(區、市)所有生鮮乳收購站的拉網式檢查工作。有關質檢機構負責協助省級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檢查,負責所有生鮮乳收購站生鮮乳樣品的抽樣和檢測。我部將根據情況派出工作組督查指導各省拉網式檢查工作,并通報全國生鮮乳收購站拉網式檢查情況。

二、檢查內容

(一)現場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1.檢查生鮮乳收購站許可證、準運證以及生鮮乳交接單持有情況;2.擠(收)奶廳、貯奶間、化驗室、設備間、更衣室、辦公室等基礎建設設施及污糞無害化處理設施是否完備;3.冷卻、冷藏、低溫貯運等設備配套情況,貯奶罐密封狀況、內置攪拌裝置的配備使用情況;4.化驗、計量、檢測儀器設備配置、使用及留樣情況;5.工作人員是否有健康合格證明和體檢記錄,是否經過相關奶業法律法規、生鮮乳生產收購、衛生安全等的培訓;6.擠奶操作等規范是否上墻,奶桶、奶杯消毒和清洗情況,貯奶灌內溫度保持情況;7.衛生管理、質量安全保障、工作規程、培訓教育、化學品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善;8.生鮮乳收購、銷售、檢測等記錄是否記錄清晰、存檔;9.庫房、檢測室等場所等是否有違禁物質,是否有摻雜使假的工具。

(二)樣品檢測

1.抽樣要求。抽樣按照《農業部關于開展2010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0]1號)中《農業部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規范》進行(見附件1)。樣品從生鮮乳貯奶罐中抽取,每個生鮮乳收購站限抽1批次樣品,每批次樣品采集3份平行樣。其中1份留給生鮮乳收購站,1份用于檢測,1份用于留樣復議。抽樣方法見附件2,抽樣單樣式見附件3.

2.檢測內容。所有抽檢的樣品檢測三聚氰胺,其中20%的樣品檢測堿類物質,10%的樣品檢測黃曲霉毒素M1.

(1)三聚氰胺:采用快速法進行初步篩選,快速方法的檢出限不高于0.3mg/kg.檢測結果高于0.3mg/kg的樣品采用GB/T 22388-2008《原料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檢測方法》第二法或第三法進行確證。確證結果大于2.5mg/kg判定為不合格,上報的檢測結果為具體檢測值。

(2)堿類物質:依據GB/T 5009.46-2003《乳與乳制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進行檢測,檢出即判定為不合格。

(3)黃曲霉毒素M1:采用快速法進行初步篩選,快速方法的檢出限不高于0.5μg/kg.檢測結果高于0.5μg/kg的樣品采用GB 5413.37-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乳和乳制品中黃曲霉毒素M1的測定》第一法或第二法進行確證。確證檢測值大于0.5μg/kg判定為不合格,上報的檢測結果為具體檢測值。

各省(區、市)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和有關質檢機構檢查(檢測)任務分配表見附件4.拉網式檢查抽樣和檢測所需費用由我部財政專項經費安排。

三、時間安排

各省(區、市)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拉網式檢查和抽樣,12月10日前完成樣品的檢測及復議工作,12月20日前將拉網式檢查總結報送我部奶業管理辦公室。總結內容包括:拉網式檢查組織情況、檢查和檢測結果、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同時,各省質檢機構負責將樣品檢測結果通過《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系統》(網址:http://202.127.42.186/rawmilk)上報農業部奶及奶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全國生鮮乳收購站拉網式檢查工作,認真履行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分工,制定時間進度表,確保拉網式檢查工作按時順利完成。

(二)各省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在檢查中要根據本省(區、市)實際情況,采取突擊檢查、異地抽查等多種方式,確保檢查取得實效。檢查中要做好檢查記錄、留檔備查,堅決取締無證經營的奶站。要組織質檢機構做好生鮮乳抽樣和檢測工作,要依據檢查及檢測結果,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經營和違禁添加行為。

(三)各質檢機構要服從省級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的總體部署,按時完成抽樣和檢測任務。要按照省級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分配的地區進行抽樣,加強配合。要嚴格遵守《農業部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規范》的要求,確保抽樣、檢測、異議處理等程序合法。要及時向畜牧獸醫(奶業)主管部門報告檢測結果,配合做好執法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農業部奶業管理辦公室 郭利亞

電話:010-59191546;傳真:010-59191533

電子郵件:nzzd@agri.gov.cn

農業部奶及奶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

李長皓電話:010-62818802;傳真:010-62897587

電子郵件:nnzc2005@126.com

附件:

    1.農業部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規范

    2.生鮮乳抽樣方法

    3.生鮮乳抽樣單

    4.2010年全國生鮮乳收購站拉網式檢查工作任務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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