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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程序》的通知

   2017-08-25 446
核心提示:各區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分局,各直屬單位,各餐飲服務單位,各餐飲行業協會:  《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程序》
各區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分局,各直屬單位,各餐飲服務單位,各餐飲行業協會:
 
  《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程序》已經市食品藥品監管局2017年第30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程序
 
  為了更好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在本市餐飲業推進“陽光餐飲”工程的工作方案》的指示精神,提升首都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我局制定了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程序。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的評定,依此程序執行。
 
  1 評定主體
 
  各區“陽光餐飲”示范街(區)由北京市餐飲行業協會進行評定。
 
  2 評定標準
 
  北京市餐飲行業協會負責制定《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標準》。
 
  3  評定程序
 
  各地區餐飲行業協會于每年9月15日前向北京市餐飲行業協會提出“陽光餐飲”示范街(區)的評定申請,北京市餐飲行業協會組織評定小組按照《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標準》對餐飲服務單位聚集街(區)進行評定。
 
  4 評定結果
 
  符合《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評定標準》要求的餐飲服務單位聚集街(區),由北京市餐飲行業協會發放“北京市‘陽光餐飲’示范街(區)”標牌。


 
地區: 北京
標簽: 評定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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