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妝品及藥品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食藥監辦許函[2010]407號)

   2010-09-21 579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有關媒體報道少數生產企業存在使用貝殼粉假冒珍珠粉原料生產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期有關媒體報道少數生產企業存在使用貝殼粉假冒珍珠粉原料生產保健食品、化妝品產品的違法行為。為加強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妝品以及以珍珠粉為制劑原料的藥品的監督管理,保障消費者安全,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以及以珍珠粉為制劑原料的藥品生產企業要加強珍珠粉原料管理,應當嚴把進貨關,確保原料質量,建立原料采購記錄和供應商檔案,確保原料采購可溯源。
 
    二、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以及以珍珠粉為制劑原料的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保健食品、化妝品及藥品生產日常監管和關于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違法添加等專項檢查有關工作要求,對轄區內含珍珠粉原料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企業以及以珍珠粉為制劑原料的藥品生產企業實施全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珍珠粉原料采購是否符合要求,產品質量是否合格。
 
    三、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律要求整改并監督落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律暫停生產銷售,并采取信息通報、下架、責令召回等措施;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
 
    請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將監管情況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