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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實施方案的通知(黑食藥監應急〔2017〕34號)

   2017-02-17 634
核心提示:各市(地)、綏芬河、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航運局,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各市(地)、綏芬河、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航運局,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相關承檢機構: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7〕1號)下達我省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省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
 
  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省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7〕1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實施細則(2017版)》(另行印發)和《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抽樣及樣品管理制度(試行)>等五項工作制度的通知》(黑食藥監應急〔2015〕324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2017年我省食品安全抽檢任務
 
  (一)總局專項轉移支付任務和省局分擔任務。2017年總局專項轉移支付我省監督抽檢任務的食品種類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飲料、蜂產品等30大類(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共計5818批次。省級局分擔的任務為糧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高風險和較高風險食品23大類,共計6186批次(詳見附件)。
 
  (二)市、縣級局抽檢任務。 2017年各市、縣(區)級局除按照省局《關于做好市、縣級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黑食藥監應急〔2017〕9號)要求做好食用農產品抽檢任務外,市(地)、縣(區)局還要在當地財政爭取經費組織對小作坊、小攤販、小經營等生產經營場所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二、抽樣對象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任務和省局分擔任務的抽樣對象為我省所有獲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企業(總局公布的重點抽檢企業除外)和大型餐飲企業。加強對市場占有率高的重點企業抽檢(省局另行公布,數量不少于我省獲證企業的10%)。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部分只抽取我省生產的食品,省局匹配部分可在流通環節抽檢一定比例外省產品。
 
  三、抽樣時間和頻次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任務和省局分擔任務要全年均衡分配抽檢任務,每月任務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務的1/12。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質量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采樣量。節令性食品應在節前開展抽檢監測工作。高風險產品可每季度抽檢一次,較高風險產品可半年抽檢一次,一般風險產品年度抽檢一次。全年抽檢任務完成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
 
  四、抽樣場所
 
  總局專項轉移支付任務和省局分擔任務的抽樣地點應覆蓋我省行政區域內市、縣、鄉和行政村。抽檢的樣品主要在流通環節購買。流通環節未抽到的樣品,可在生產環節抽取。流通環節采樣應涵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小經營等不同業態。餐飲環節采樣重點為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等。
 
  五、組織實施
 
  (一)抽樣及檢驗機構。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承檢機構工作規定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2014〕70號)和省財政招標有關規定,除指定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外,委托由省招標中心通過招投標確定的黑龍江省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上海譜尼測試技術有限公司、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等中標檢驗檢測機構共同承擔我省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的抽樣和檢驗工作(以下簡稱承檢機構),具體承檢食品類別、品種及抽樣批次、時間、地點另行下達。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支持各檢驗機構的抽樣工作。
 
  (二)抽樣檢驗及數據報送。各承檢機構在抽樣、檢驗及結果報送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食品安全抽檢實施細則(2017版)》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抽樣及樣品管理制度(試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檢驗檢測工作制度(試行)》等有關要求。
 
  1. 抽樣及信息報送。2017年承擔省局下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的各承檢機構,一律按照總局規定應用手持采樣終端設備開展樣品采集工作并及時上傳抽樣信息。抽樣過程嚴格按照監督抽檢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續。各市、縣局要積極支持配合承檢機構開展工作,在樣品采集、運輸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幫助。
 
  2. 檢驗及結果報送。檢驗人應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范對食品進行檢驗,保證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承檢機構對于不合格樣品必須進行復核,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承檢機構應及時將總局專項轉移支付任務的檢驗數據上報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并出具有效電子報告;省局分擔任務的檢驗數據及時上報省局“二級站系統”。
 
  各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后24小時之內報告。
 
  六、核查處置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要按照總局規定和省局《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和風險監測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工作規程(試行)》要求,及時啟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核查處置,核查處置情況及時填報“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管理系統”。對檢驗結論表明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在24小時內啟動核查處置程序。
 
  對于同一企業多批次產品不合格的,要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召回全部市場銷售的產品,并監督企業徹查原因,督促進行有效整改。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移送移交。
 
  七、信息公布
 
  抽檢信息公布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制度(試行)》(黑食藥監應急〔2015〕324號)。總局專項轉移支付任務和省局分擔任務的抽檢信息由省局每周公布。各市、縣級局組織開展的抽檢信息也要按照規定全部予以公布。
 
  八、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的統一領導,抓好組織協調,細化工作機制、工作流程和崗位責任,確定月度、季度、半年度進度安排,明確主管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各市(地)局務于2017年2月16日前將本級及所轄縣級局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和實施方案匯總后報送省局應急管理處。
 
  (二)認真協調配合。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作為落實四有兩責、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并將抽檢工作與對企業日常監管有機結合,支持配合抽樣單位按時完成抽樣任務。
 
  (三)嚴格質量控制。參與抽檢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履行職責、規范行為。加強對組織實施、樣品采集、實驗室檢驗、數據報送等關鍵環節的培訓指導和質量控制。抽檢過程中,如發現企業停產的要說明原因并作書面記錄,長期停產的要進行生產條件的復核確認。復檢結果與初檢結果不一致的應分析原因。
 
  (四)強化督導考評。建立我省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督導考評機制,省局加強對市級局督導考評,對市級局制定及組織實施抽檢計劃情況、轄區被抽樣企業全覆蓋情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認領及核查處置工作情況、抽檢信息公布情況、抽檢數據信息和核查處置信息填報情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統計數據月報上報情況等進行考核通報,必要時通報地方政府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市級局要加強對縣級局督導考評和定期通報。
 
  (五)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參與抽檢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樣地點和樣品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測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施檢行為一律停止承檢工作,并視情節上報總局商有關部門取消其食品檢驗資質。
 
  (六)按時報送工作總結。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結束后,省局秘書處組織各承檢機構開展檢驗數據分析并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抽檢總結分析報告,于2017年12月31日前報省局應急管理處。各承檢機構、省局各相關處室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應急管理處。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承檢機構等單位在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遇到特殊情況,請及時與省局應急管理處或相關責任處室聯系。
 
  省局應急管理處:
 
  聯系人:李衛宏;聯系電話:0451-88313028
 
  省局食品生產處:
 
  聯系人:郭桐林;聯系電話:0451-53650169
 
  省局食品流通處:
 
  聯系人:唐英斐;聯系電話:0451-88313161
 
  省局餐飲消費處:
 
  聯系人:張志堅;聯系電話:0451-88313032
 
  省局乳制品監管處:
 
  聯系人:李常國;聯系電話:0451-88313078
 
  附件:   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任務表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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