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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關于開展2020年第一季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

   2020-02-15 307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各有關質檢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各有關質檢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確保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規定,2020年第一季度我部將組織對全國蔬菜、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開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風險監測)工作。現將第一季例行監測(風險監測)方案(詳見附件)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和農產品質檢機構要把應對疫情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深刻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對于確保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意義。各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發揮自身檢測能力的優勢,不計報酬得失,主動承擔檢測任務。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迅速開展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加強對本區域內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風險防控和預警,堅決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底線,協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例行監測工作的重要意義,對承擔任務的省級公益一類單位請安排相應經費。
 
    二、調整監測方式。為適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減少人員流動,第一季度例行監測任務由本省或鄰省質檢機構承擔。抽樣以市場隨機抽樣為主,生產基地、養殖場、產地運輸車、暫養池和屠宰場環節抽樣比例由承擔任務的質檢機構自行確定,不作硬性要求。承擔監測任務的農產品質檢機構要做到快速抽樣、快速檢測、快速出結果、快速報信息。對檢測出的高風險不合格樣品,特別是供應疫情嚴重地區的“菜籃子”產品,農產品質檢機構要及時將信息反饋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收到信息后要及時做好風險防控和預警,會同有關部門,跟進開展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確保工作質量。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及農產品質檢機構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擔第一季度例行監測任務質檢機構的監督,確保例行監測工作質量。一旦發現有違反抽檢工作要求、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承擔例行監測(風險監測)任務的質檢機構要嚴格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7號),科學、公正地做好抽樣和檢測工作。
 
    在監測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聯系。
 
    聯 系 人:馬孟蛟
 
    聯系電話:(010)59192697
 
    傳    真:(010)59191500
 
    農業農村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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