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已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劃入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于2019年6月26日公布了《禁止壟斷協議暫行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暫行規定》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制度銜接,現決定廢止《反價格壟斷規定》等2件規章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反價格壟斷執法授權的決定》等2件規范性文件。
本決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pdf
2.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pdf
主任:何立峰
2019年8月26日
本決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主任:何立峰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