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28號發布)有關規定,現將該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見附件)予以公布,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上述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以世界海關組織制定的《商品名稱及協調編碼制度》2012年版為基礎。
特此公告。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doc
海關總署
2015年12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

海關總署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