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海關總署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特別貨物清單》的公告 (公告〔2015〕65號)

   2019-12-09 598
核心提示: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
    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將自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29號發布)有關規定,現將該協定項下《特別貨物清單》(見附件)予以公布,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特別貨物清單》.doc
 
    海關總署
 
    2015年12月18日


 
標簽: 原產地 進出口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