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農業(yè)農村廳關于開展縣(區(qū))級獸醫(yī)系統(tǒng)實驗室非洲豬瘟病原學檢測能力比對的通知》要求,經縣(區(qū))級疫控機構申請和市級疫控機構審核,并結合縣(區(qū))級實驗室非洲豬瘟病原學檢測能力比對結果,現(xiàn)確定杞縣等26個縣(區(qū))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為第二批具備非洲豬瘟病原學檢測資質的實驗室,自本公告頒發(fā)之日起生效,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具備非洲豬瘟病原學檢測資質的縣(區(qū))級實驗室名單
2020年6月19日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