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直接用作消費品) |
項目類型: | 前審后批 |
審批內容: | 1.轉基因生物特性 2.轉基因生物用途及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 3.轉基因生物流向 4.轉基因生物在產地國的批準狀況 |
法律依據: | 1.《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2.《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2002年農業部令第8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
辦事條件: | 需報送以下材料: 1.《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直接用作消費品) 2.農業部頒發的境外研發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復印件) 3.進口過程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說明 |
辦理程序: |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遞交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登記表》(直接用作消費品)及相關材料,并進行初審。 2.專家評審。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3.辦理批件。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 |
承諾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 | 3000元/個 1.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費和檢測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3704號) |
聯系方式: |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 郵編:100125 收件人:科教窗口 咨詢電話:010-59191811 郵箱:gmocn@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