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畜牧(農業農村)局,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各有關高校、科研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切實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9〕12號)要求,現將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從事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具備相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從事非洲豬瘟病毒分離和鑒定、活病毒培養等實驗活動的,應當在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從事動物接種(感染)試驗等實驗活動的,應當在具備中型及以上實驗動物條件的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
二、開展非洲豬瘟病毒實驗活動應當依法獲得相應行政許可。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非洲豬瘟病毒分離和鑒定、活病毒培養、動物接種(感染)試驗等實驗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實驗室具備五年以上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研究工作基礎,且無生物安全事故記錄,有與非洲豬瘟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團隊、技術儲備和專項經費保障。二是實驗室通過ISO17025認可、資質認定(CMA)和生物安全三級及以上實驗室開展非洲豬瘟相關實驗活動擴項認可。三是實驗室地理分布符合我國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管理要求,滿足區域非洲豬瘟防控需要。四是實驗室實驗活動管理無不良記錄。五是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其他規定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實驗活動應當經省畜牧局初審后,報農業農村部審核批準。實驗室申報或者接受與非洲豬瘟病毒有關的科研項目,應當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經農業農村部審查同意。
三、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應當實行全程監管。一是加強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審批。對未經批準從事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由此產生的任何科研成果均不予認可。二是嚴格落實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承諾制度和報告制度。各實驗室在開展相關實驗活動期間,應當每季度將實驗活動情況向農業農村部報告。實驗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將實驗結果及工作總結報農業農村部。相關科研成果發表需要接受生物安全審查。三是加強實驗活動監督檢查。各級獸醫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實驗活動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實驗室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并嚴格落實生物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
四、組織開展生物安全檢查。各地要對轄區內從事非洲豬瘟檢測的實驗室開展生物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包括:一是開展檢測活動的實驗室是否經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具備相應設施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體系健全,近三年內未發生任何生物安全事故,具有生物安全二級或以上的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二是實驗室活動是否嚴格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范。是否按要求做好樣品檢測前的處理和滅活,檢測結束后廢棄物的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相關物品和設備設施的清洗消毒,以及剩余樣品的銷毀等無害化處理。三是實驗室檢測結果是否按規定及時上報。對于發現的疑似陽性結果,是否立即報告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并反饋送樣單位。
我局此前印發的關于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為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切實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9〕12號)要求,現將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從事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應當具備相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從事非洲豬瘟病毒分離和鑒定、活病毒培養等實驗活動的,應當在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從事動物接種(感染)試驗等實驗活動的,應當在具備中型及以上實驗動物條件的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
二、開展非洲豬瘟病毒實驗活動應當依法獲得相應行政許可。生物安全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非洲豬瘟病毒分離和鑒定、活病毒培養、動物接種(感染)試驗等實驗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實驗室具備五年以上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研究工作基礎,且無生物安全事故記錄,有與非洲豬瘟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團隊、技術儲備和專項經費保障。二是實驗室通過ISO17025認可、資質認定(CMA)和生物安全三級及以上實驗室開展非洲豬瘟相關實驗活動擴項認可。三是實驗室地理分布符合我國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管理要求,滿足區域非洲豬瘟防控需要。四是實驗室實驗活動管理無不良記錄。五是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其他規定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實驗活動應當經省畜牧局初審后,報農業農村部審核批準。實驗室申報或者接受與非洲豬瘟病毒有關的科研項目,應當符合科研需要和生物安全要求,具有相應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經農業農村部審查同意。
三、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應當實行全程監管。一是加強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審批。對未經批準從事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由此產生的任何科研成果均不予認可。二是嚴格落實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承諾制度和報告制度。各實驗室在開展相關實驗活動期間,應當每季度將實驗活動情況向農業農村部報告。實驗活動結束后,應當及時將實驗結果及工作總結報農業農村部。相關科研成果發表需要接受生物安全審查。三是加強實驗活動監督檢查。各級獸醫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實驗活動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實驗室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并嚴格落實生物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
四、組織開展生物安全檢查。各地要對轄區內從事非洲豬瘟檢測的實驗室開展生物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包括:一是開展檢測活動的實驗室是否經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具備相應設施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體系健全,近三年內未發生任何生物安全事故,具有生物安全二級或以上的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二是實驗室活動是否嚴格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范。是否按要求做好樣品檢測前的處理和滅活,檢測結束后廢棄物的消毒和無害化處理,相關物品和設備設施的清洗消毒,以及剩余樣品的銷毀等無害化處理。三是實驗室檢測結果是否按規定及時上報。對于發現的疑似陽性結果,是否立即報告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并反饋送樣單位。
我局此前印發的關于非洲豬瘟病毒相關實驗活動生物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