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福建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健康福建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健康中國行動組織實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2號)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的通知》(閩委發〔2017〕8號),加快推動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動員全社會落實預防為主方針,推動健康福建行動順利實施,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省委十屆九次全會要求,堅持改革創新,堅持提升健康素養、提倡自我管理、完善健康服務和實現共建共享原則,加快推動衛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務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加強早期干預,建立健全健康教育體系,普及健康知識,引導群眾建立正確健康觀,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設健康福建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健康促進政策體系,全民健康素養水平持續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廣,重大慢性病發病率上升趨勢得到遏制,重點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地方病、職業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殘和死亡風險逐步降低,重點人群健康狀況顯著改善,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環境等主要健康指標保持在全國前列。
到2030年,健康優先的制度設計和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養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健康環境更加優化,居民主要健康影響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導致的過早死亡率明顯降低,人均健康預期壽命得到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標水平達到高收入國家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實現,實現《“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有關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全方位干預健康影響因素
1.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建立并完善省級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組建省、市、縣(區)醫學專家科普講師團隊伍。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促進與教育的激勵約束。鼓勵各級電臺、電視臺和其他媒體開辦優質健康科普節目。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分別不低于22%和30%。
2.合理膳食行動。針對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廳等場所,加強營養和膳食指導。鼓勵全社會參與減鹽、減油、減糖,研究完善鹽、油、糖包裝標準。推進食品營養標準體系建設。實施貧困地區重點人群營養干預。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長率持續減緩,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分別低于1%和0.8%。
3.全民健身行動。組織開展省級全民運動健身模范市縣創建活動,充分發揮體育社會組織作用,提倡科學運動,為不同人群提供針對性的運動健身方案或運動指導服務。持續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努力打造百姓身邊健身組織和“15分鐘健身圈”。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推動形成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把高校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高校的考核評價。到2022年和2030年,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分別不少于91.5%和93%,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到41%及以上和43%及以上。
4.控煙限酒行動。加大控煙限酒宣傳教育力度,推進地方公共場所控煙制度建設,強化執法監督。依法規范煙草促銷、贊助等行為,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產品和酒精制品。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煙。建立和完善戒煙服務體系,推廣簡短戒煙干預服務和煙草依賴疾病診治。建立監測評估系統,開展煙草使用和飲酒行為流行病學調查。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無煙法規保護的人口比例分別達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心理健康促進行動。通過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治療、危機干預等方式,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和應對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行為問題。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網絡,加強心理健康人才培養。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養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關疾病發生的上升趨勢減緩。
6.健康環境促進行動。向公眾、家庭、單位(企業)普及環境與健康相關的防護和應對知識。多部門聯合推進大氣、水、土壤污染相關綜合防治工作,繼續推進“廁所革命”。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推進健康社區、健康單位(企業)、健康學校等健康細胞工程建設。建立環境與健康的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環境污染相關疾病、道路交通傷害、消費品質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飲用水水質達標情況明顯改善,并持續改善。
(二)維護全周期生命健康
7.婦幼健康促進行動。進一步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保健機構服務能力。積極引導家庭科學孕育和養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促進生殖健康,推進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到2022年和2030年,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7‰及以下和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孕產婦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6/10萬及以下和低于全國平均值。
8.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持續開展“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教育活動,動員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維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引導學生從小養成健康生活習慣,鍛煉健康體魄,預防近視、肥胖等疾病。正確洗手和文明咳嗽普及率達100%。中小學校按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學校的績效考核,結合學生年齡特點,以多種方式對學生健康知識進行考試考查,將體育納入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到2022年和2030年,福建省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分別達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省兒童青少年總體近視率力爭每年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
9.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針對不同職業人群,倡導健康工作方式,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完善職業病防治法規標準體系,建立健全職業健康體檢、診斷、鑒定工作服務體系,鼓勵用人單位開展職工健康管理。強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職業病危害專項整治,加強塵肺病等職業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實現明顯下降并持續下降。
10.老年健康促進行動。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營養、體育鍛煉、定期體檢、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藥等知識。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建設,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政策,推進醫養結合,探索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環境,實現健康老齡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歲老年人失能發生率有所下降,65歲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癡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引導居民學習掌握心肺復蘇等自救互救知識技能。全面落實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制度,加強高血壓、高血糖、血脂異常的規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靜脈溶栓、動脈取栓等應急處置能力,逐步培養一支穩定的高水平應急救護培訓師資隊伍。到2022年和2030年,心腦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別下降到147.8/10萬及以下和135.1/10萬及以下,取得群眾性應急救護培訓證書的居民比例分別達到1%及以上和3%及以上。
12.癌癥防治行動。倡導積極預防癌癥,推進早篩查、早診斷、早治療,降低癌癥發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質量。有序擴大癌癥篩查范圍,推廣應用常見癌癥診療規范,加強癌癥防治科技攻關,提升基層癌癥診療能力。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抗癌藥物納入醫保目錄。到2022年和2030年,總體癌癥5年生存率分別不低于43.3%和46.6%。
13.慢性呼吸系統疾病防治行動。引導重點人群早期發現疾病,控制危險因素,預防疾病發生發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診測量肺功能、40歲及以上人群體檢檢測肺功能。加強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肺功能檢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歲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率下降到6/10萬及以下和5.43/10萬及以下。
14.糖尿病防治行動。引導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學降低發病風險,指導糖尿病患者加強健康管理,延遲或預防糖尿病的發生發展。加強對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進基層糖尿病及并發癥篩查標準化和診療規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分別達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傳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動。引導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講究個人衛生,預防疾病。充分認識疫苗對預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導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節前接種流感疫苗。加強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結核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傳染病流行水平。強化寄生蟲病、飲水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點地方病。到2020年,100%縣(市、區)達到消除碘缺乏病標準,100%病區縣(市、區)達到控制飲水型氟中毒標準,并持續保持至2030年。到2022年和2030年,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保持在90%以上。
(四)構建新型健康服務模式
16.“互聯網+醫療健康”行動。通過運用互聯網醫院、人工智能、5G商用、基層衛生健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等,夯實醫療健康信息化平臺基礎,推進醫療機構信息互聯互通,推動“互聯網+公共衛生”融合發展,建立“互聯網+全民健康”綜合監管,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到2022年,“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建設取得一定成效,在全國形成一定的示范效應。到2030年,“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市、縣建設形成一體化有序模式,樹立“健康中國”建設的福建品牌。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市健康福建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健全完善由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健康福建行動推進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作,研究疾病的綜合防治策略;要結合實際,細化健康福建行動有關目標、任務和要求,逐項抓好任務落實。
(二)健全支撐體系。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人才培養,提高疾病防治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財政支持,強化資金統籌,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科技支撐,開展一批影響健康因素和疑難重癥診療攻關重大課題研究,開展健康政策審查,保障各項任務落實和目標實現。強化信息支撐,推動部門和區域間共享健康相關信息。
(三)加強監測考核。在健康福建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健康福建行動組織實施、監測和考核工作。要以《“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和本實施方案各專項行動、重點任務為監測考核重點,以目標、問題和結果為導向,以人民群眾對健康福建建設的滿意度為落腳點。各地要結合實際,細化考核辦法,并落實到具體地方和單位。
(四)強化宣傳引導。采取多種形式,強化輿論引導,營造人人關注健康的良好社會氛圍,凝聚全社會力量,形成健康促進的強大合力。倡導和樹立“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鼓勵個人和家庭積極參與健康福建行動,落實個人健康責任,養成健康生活方式。
附件:健康福建行動監測考核方案
附件
健康福建行動監測考核方案
為推進本實施方案,完善健康福建建設推進協調機制,確保如期實現健康福建建設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監測評估
(一)監測主體。監測評估工作由領導小組統籌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按要求制定本地區監測評估辦法。
(二)監測內容。主要包括:各專項行動、重點任務主要指標(包括結果性指標、個人和社會倡導性指標、政府工作性指標)的年度完成情況,專項行動、重點任務目標實現情況,個人、社會和政府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
(三)結果運用。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監測情況每年組織形成監測評估報告,經領導小組同意后通報各設區市黨委、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適時發布監測評估報告。
二、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體。考核工作由領導小組統籌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對象為市、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及省直有關部門。各設區市黨委、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針對下一級黨委和政府的考核辦法,并細化落實到具體地方和單位。
(二)考核內容。圍繞健康福建建設的主要目標任務要求,以《“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五三五”計劃(即“五大工程、三大平臺、五大保障”)和本實施方案16項行動為重點,包括健康建設年度工作措施執行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建設水平,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政策保障等責任落實情況,以及群眾對健康建設的滿意度等。
(三)考核指標。圍繞《“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等主要指標要求,兼顧數據的可獲得性,建立相對穩定的考核指標框架(見附件)。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對下一級進行考核時,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考核指標進行調整完善。
(四)考核程序。實行分級考核,省負責對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直有關部門的考評,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負責對所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考評。考核周期為每個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具體考核工作根據領導小組要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相應領導機構辦公室具體承辦。
1.縣(市、區)自評:各縣(市、區)原則上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并向相應設區市健康建設領導機構提交自評報告。
2.設區市考核及自評: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健康建設領導機構結合各縣(市、區)自評情況,原則上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對各縣(市、區)考核;包括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完成自評。同時,將轄區縣(市、區)考核結果和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的自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按要求提交領導小組。
3.省直有關部門自評:對于省直有關部門的考評,將結合國家對我省的考核要求同步進行;同時,省直相關單位應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自評并向領導小組提交自評報告。
4.領導小組組織評價或考核:在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及省直相關部門自評基礎上,結合日常監測,原則上于次年的4—5月份,完成全省健康建設監測情況報告,或組織對各市、縣(市、區)進行考核。
(五)結果運用。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績效考核指標,綜合考核結果經領導小組審定后通報,作為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各相關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
附件:健康福建行動考核指標框架
附件
健康福建行動考核指標框架
考核依據 | 序號 | 指 標 | 基期水平 | 2022年全省目標值 |
《“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 | 1 | 人均預期壽命(歲) | 77.5 | 78.8 |
2 | 嬰兒死亡率(‰) | 6.8 | ≤7 | |
3 |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9.1 | ≤9 | |
4 | 孕產婦死亡率(1/10萬) | 19.6 | ≤16 | |
5 | 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 | 2014年為89.6 | ≥91.5 | |
6 | 居民健康素養水平(%) | 15.8 | ≥22 | |
7 | 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 | 2014年為33.9 | ≥41 | |
8 | 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 | 2015年為15 | ≤12.9 | |
9 | 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人) | 2015年為2.04 | 2.6 | |
10 | 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 | 2015年為27左右 | 25左右 | |
《健康中國行動》《“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和相關規劃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構建健康科普知識發布和傳播機制 | —— | 實現 |
12 | 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 | —— | 實現 | |
13 | 產前篩查率(%) | 80.44 | ≥70 | |
14 | 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 | 98.8 | ≥98 |
考核依據 | 序號 | 指 標 | 基期水平 | 2022年全省目標值 |
《健康中國行動》《“健康福建2030”行動規劃》和相關規劃文件 | 15 | 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覆蓋率(%) | 85.77 | ≥80 |
16 |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 | 31.8 | ≥5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開課率(%) | 100 | 100 | |
18 | 中小學生每天校內體育活動時間(小時) | ≥1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 | 30.7 | ≥70 | |
20 | 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工作人員的中小學校比例(%) | 85 | ≥95 | |
21 | 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比例(%) | 32.56 | 明顯下降 | |
22 | 二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設老年醫學科比例(%) | 27.7 | ≥50 | |
23 | 高血壓患者規范管理率(%) | 50 | ≥60 | |
24 | 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率(%) | 50 | ≥60 | |
25 |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村衛生室提供中醫非藥物療法的比例(%) | —— | 100,70 | |
26 | 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 90 | >90 | |
27 | 達到碘缺乏病危害消除狀態縣比例(%) | 96.3 | 100 (2020年實現并持續保持至 2030年) | |
28 | 控制飲水型氟中毒縣比例(%) | 100 | 100 (2020年實現并持續保持至 2030年) |
注:未寫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為2017年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