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貴安新區安委辦,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省安委辦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統籌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2020年3月11日
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
一、政務便民服務類
1.到期證件自動順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證書到期的,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并給予一定過渡期申請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2.行政審批“線上辦”。通過“貴州政務服務網”系統,開展網上咨詢、網上解答、網上辦理。對新建、改擴建、轉產項目等需要辦理安全生產“三同時”手續的,優化報批審核流程,實施網上快速辦理,利用遠程視頻會議系統等手段在線組織召開項目審查會議;涉及現場核查的,待疫情防控結束后再進行。
3.創新開展“不見面”辦事便民服務。針對急件要件推出“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預約辦、承諾辦”等多種辦理方式,對辦事企業提供“一對一”辦事幫扶服務,第一時間響應企業辦事需求。
4.優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服務流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技術服務流程,加快安全評價報告、檢測檢驗報告編制、審核、評審進度,對報告提出的事故預防、隱患整改意見,要指導幫助企業進行整改。
二、復工復產服務類
5.簡化復工復產驗收程序。對安全管理較好、2019年以來沒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在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復工復產,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安全承諾,不再層層報備、現場驗收蓋章;對自查自報自改安全風險隱患的,重點實行線上跟蹤指導服務。煤礦等高危行業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行業主管部門復工復產規定執行。
6.推進疫情防控物資企業生產建設。對疫情防控需要的防控物資轉產企業和建設項目可容缺受理、容缺辦理,轉產企業和建設單位可先行轉產和開工建設,待疫情解除后再補辦有關安全生產手續。
7.開展線上安全教育培訓。對企業重點崗位人員、新錄用人員等從業人員,組織專家和專業監管人員利用各類安全生產網絡培訓系統開展線上免費安全生產培訓。
8.開展“訂單式”安全服務指導。對企業在復工復產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重大風險隱患,通過派出應急安全服務隊、組織專家上門服務、網上會診等方式,開展一企一策“訂單式”服務指導,幫助指導企業開展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生產。
9.開展重點生產設備檢測檢驗服務。主動聯系省內外檢測檢驗機構,幫助企業對重點生產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檢驗,確保企業重點生產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堅決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10.開展應急準備服務。針對企業存在的安全風險,指導幫助企業制定應急預案(方案),確保一旦出現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妥善處置到位。
11.幫助企業落實防疫物資需求。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級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在本級疫情防控物資(醫藥)保障組的統一協調下,積極幫助有困難的企業協調解決疫情防控物資,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保障。對本地區確實不能協調解決的防疫物資問題,要及時上報省疫情防控物資(醫藥)保障組協調處置。
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指導服務類
12.做好煤礦、危化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冶金等重點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全面評估安全狀況,按照風險高低一企一策有序進行復工復產,主要負責人、重要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在位,對重大風險隱患必須要把防范措施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嚴防發生事故中斷復工復產;安全風險較小的企業可推行承諾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先自行復工,事后組織檢查抽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生事故的企業,要堅持一事一處理,嚴防簡單化、“一刀切”等偏頗和極端做法。
13.做好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工信部門要按照復工復產總體要求,針對不同行業工業企業特點,結合企業實際,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做好復工復產人員培訓、設備檢修、應急處置等工作。同時要幫助指導企業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意識,落實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4.做好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推進全省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同時,要督促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餐飲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要配合相關部門深入開展電氣火災和火災高風險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要進一步完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針對商場超市人流量大、公共場所人員集中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并總結經驗,做到防患于未然。
15.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安全生產指導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崗位清單、檢查清單。對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風險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設備設施不全、重要崗位人員不齊、安全培訓不到位的項目堅決不予復工批準;存在重大問題且已復工的項目要堅決停工整改或依法查處,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要組織對管理人員和一線作業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16.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交通運輸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兩客一危一貨一農一校”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農村車輛違法載人和嚴重超員等問題的交通安全管控,堅決整治嚴重超載超限和無證非法營運等行為。要加強對定點包車集中輸送農民工車輛的安全管護,加強隨行檢查、途中檢查。對道路運輸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道路運輸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17.做好學校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與教育部門緊密合作,督促和指導各類學校制定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應急保障和應急準備到位。教育、公安交警、消防、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緊盯居家、路途、學校三個重點場所,緊盯開學前、開學時、開學后三個重點時段,突出校園建筑安全、教室宿舍消防安全、化學實驗室安全、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等重點環節,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18.做好消防安全技術指導服務。各級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相關企業和單位(場所)申請,派出技術指導組、執法服務隊提供復工復產前的消防技術指導,幫助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督促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結合實際開展點對點上門服務、網上會診,因客觀原因確實難以及時整改的,指導企業落實特殊管控措施。
19.做好涉疫場所安全生產指導服務。衛健部門要指導醫院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機制,分病區、分網格開展常態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酒精、強氧化劑、醫用氧氣、電熱毯等使用安全,及時消除物資亂堆亂放、電線私拉亂搭等安全隱患。住建部門要加強對隔離觀察場所改造裝修的安全監管執法,堅決依法打擊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安全監督手續擅自施工、未經設計單位審核并報批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部門和商務部門要點對點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重點場所的安全指導服務,落實轉產或超產防疫物資特別是酒精、消毒液等企業的安全管控措施,全面加強疫情防控物資安全存放和使用的管理。
20.抓好春耕生產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春耕生產安全生產指導服務,深入田間地頭、場院等農機作業現場,加強安全督查與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宣傳力度,以農機聯組等為依托,采用點對點的培訓和宣傳,讓安全操作規程、農機維護保養、事故防范、應急處置等知識入腦入心,保障農業機械春耕春種生產安全。
四、安全檢查服務類
21.推行“說理式”執法。在復工復產執法檢查中堅持服務寓于執法之中,做到執法與普法相結合,對一般性輕微違章行為開展“說理式執法”,幫助企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在疫情防控期間和辦理過渡期,不因各類安全生產許可證照過期對企業進行處罰。對重大處罰和關停一律實行報備制度。
22.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堅持分區分類指導,對安全基礎較好、安全風險較小的企業推行承諾制,疫情防控期間不再進行現場檢查;對發生事故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精準檢查、指導幫扶,規范文明執法,嚴防簡單化、一刀切。
23.大力推廣線上監管。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免費發布安全教育教材和安全風險提示,免費開展線上培訓,督促企業復工復產前嚴格落實崗前培訓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掌握基本安全技能。推進信息化大數據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監管中的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管信息化科學化水平,通過遠程監控及時掌握企業復工復產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減少檢查頻次,做到對企業無事不擾。
五、企業減負服務類
24.落實安責險惠企措施。會同財政、銀保監局為已投保和續保企業擴大預防費適用范圍,可根據參保企業申請,將預防費優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擴展預防費適用范圍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的結束時間止。對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參保企業,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企業對接,并根據企業停復工及受損情況,適當延長保險期限、優惠或緩繳保險費。擴展保險責任范圍,開通安責險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和流程,快處快賠。
25.堅決整治填表式監管。加強貴州省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控”系統運用,以自動分析報告替代人工統計填表;實行安全檢查上下級備案、結果互認,避免重復檢查。堅決整治重復報送各類表格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給基層干部和企業減輕負擔,讓基層干部和企業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復工復產第一線。
26.提供“12350”熱線服務。開通“12350”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服務熱線電話,及時受理、指導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省安委辦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統籌抓好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2020年3月11日
關于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
一、政務便民服務類
1.到期證件自動順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證書到期的,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并給予一定過渡期申請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2.行政審批“線上辦”。通過“貴州政務服務網”系統,開展網上咨詢、網上解答、網上辦理。對新建、改擴建、轉產項目等需要辦理安全生產“三同時”手續的,優化報批審核流程,實施網上快速辦理,利用遠程視頻會議系統等手段在線組織召開項目審查會議;涉及現場核查的,待疫情防控結束后再進行。
3.創新開展“不見面”辦事便民服務。針對急件要件推出“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預約辦、承諾辦”等多種辦理方式,對辦事企業提供“一對一”辦事幫扶服務,第一時間響應企業辦事需求。
4.優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服務流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要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技術服務流程,加快安全評價報告、檢測檢驗報告編制、審核、評審進度,對報告提出的事故預防、隱患整改意見,要指導幫助企業進行整改。
二、復工復產服務類
5.簡化復工復產驗收程序。對安全管理較好、2019年以來沒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在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復工復產,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安全承諾,不再層層報備、現場驗收蓋章;對自查自報自改安全風險隱患的,重點實行線上跟蹤指導服務。煤礦等高危行業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行業主管部門復工復產規定執行。
6.推進疫情防控物資企業生產建設。對疫情防控需要的防控物資轉產企業和建設項目可容缺受理、容缺辦理,轉產企業和建設單位可先行轉產和開工建設,待疫情解除后再補辦有關安全生產手續。
7.開展線上安全教育培訓。對企業重點崗位人員、新錄用人員等從業人員,組織專家和專業監管人員利用各類安全生產網絡培訓系統開展線上免費安全生產培訓。
8.開展“訂單式”安全服務指導。對企業在復工復產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重大風險隱患,通過派出應急安全服務隊、組織專家上門服務、網上會診等方式,開展一企一策“訂單式”服務指導,幫助指導企業開展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生產。
9.開展重點生產設備檢測檢驗服務。主動聯系省內外檢測檢驗機構,幫助企業對重點生產設施設備進行檢測檢驗,確保企業重點生產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堅決杜絕設備帶“病”運行。
10.開展應急準備服務。針對企業存在的安全風險,指導幫助企業制定應急預案(方案),確保一旦出現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效應對,妥善處置到位。
11.幫助企業落實防疫物資需求。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級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在本級疫情防控物資(醫藥)保障組的統一協調下,積極幫助有困難的企業協調解決疫情防控物資,為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供保障。對本地區確實不能協調解決的防疫物資問題,要及時上報省疫情防控物資(醫藥)保障組協調處置。
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指導服務類
12.做好煤礦、危化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冶金等重點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全面評估安全狀況,按照風險高低一企一策有序進行復工復產,主要負責人、重要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在位,對重大風險隱患必須要把防范措施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嚴防發生事故中斷復工復產;安全風險較小的企業可推行承諾制,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先自行復工,事后組織檢查抽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生事故的企業,要堅持一事一處理,嚴防簡單化、“一刀切”等偏頗和極端做法。
13.做好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工信部門要按照復工復產總體要求,針對不同行業工業企業特點,結合企業實際,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做好復工復產人員培訓、設備檢修、應急處置等工作。同時要幫助指導企業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意識,落實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14.做好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推進全省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同時,要督促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餐飲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要配合相關部門深入開展電氣火災和火災高風險單位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要進一步完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針對商場超市人流量大、公共場所人員集中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并總結經驗,做到防患于未然。
15.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安全生產指導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崗位清單、檢查清單。對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風險隱患排查不徹底、安全設備設施不全、重要崗位人員不齊、安全培訓不到位的項目堅決不予復工批準;存在重大問題且已復工的項目要堅決停工整改或依法查處,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要組織對管理人員和一線作業人員有針對性地開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
16.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交通運輸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兩客一危一貨一農一校”重點車輛、“三超一疲勞”、農村車輛違法載人和嚴重超員等問題的交通安全管控,堅決整治嚴重超載超限和無證非法營運等行為。要加強對定點包車集中輸送農民工車輛的安全管護,加強隨行檢查、途中檢查。對道路運輸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道路運輸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17.做好學校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與教育部門緊密合作,督促和指導各類學校制定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應急保障和應急準備到位。教育、公安交警、消防、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緊盯居家、路途、學校三個重點場所,緊盯開學前、開學時、開學后三個重點時段,突出校園建筑安全、教室宿舍消防安全、化學實驗室安全、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等重點環節,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18.做好消防安全技術指導服務。各級消防救援機構根據相關企業和單位(場所)申請,派出技術指導組、執法服務隊提供復工復產前的消防技術指導,幫助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督促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企業,結合實際開展點對點上門服務、網上會診,因客觀原因確實難以及時整改的,指導企業落實特殊管控措施。
19.做好涉疫場所安全生產指導服務。衛健部門要指導醫院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機制,分病區、分網格開展常態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酒精、強氧化劑、醫用氧氣、電熱毯等使用安全,及時消除物資亂堆亂放、電線私拉亂搭等安全隱患。住建部門要加強對隔離觀察場所改造裝修的安全監管執法,堅決依法打擊未辦理施工許可證和安全監督手續擅自施工、未經設計單位審核并報批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部門和商務部門要點對點做好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重點場所的安全指導服務,落實轉產或超產防疫物資特別是酒精、消毒液等企業的安全管控措施,全面加強疫情防控物資安全存放和使用的管理。
20.抓好春耕生產安全生產指導服務。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做好春耕生產安全生產指導服務,深入田間地頭、場院等農機作業現場,加強安全督查與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大宣傳力度,以農機聯組等為依托,采用點對點的培訓和宣傳,讓安全操作規程、農機維護保養、事故防范、應急處置等知識入腦入心,保障農業機械春耕春種生產安全。
四、安全檢查服務類
21.推行“說理式”執法。在復工復產執法檢查中堅持服務寓于執法之中,做到執法與普法相結合,對一般性輕微違章行為開展“說理式執法”,幫助企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在疫情防控期間和辦理過渡期,不因各類安全生產許可證照過期對企業進行處罰。對重大處罰和關停一律實行報備制度。
22.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堅持分區分類指導,對安全基礎較好、安全風險較小的企業推行承諾制,疫情防控期間不再進行現場檢查;對發生事故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精準檢查、指導幫扶,規范文明執法,嚴防簡單化、一刀切。
23.大力推廣線上監管。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免費發布安全教育教材和安全風險提示,免費開展線上培訓,督促企業復工復產前嚴格落實崗前培訓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掌握基本安全技能。推進信息化大數據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監管中的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管信息化科學化水平,通過遠程監控及時掌握企業復工復產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減少檢查頻次,做到對企業無事不擾。
五、企業減負服務類
24.落實安責險惠企措施。會同財政、銀保監局為已投保和續保企業擴大預防費適用范圍,可根據參保企業申請,將預防費優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擴展預防費適用范圍的期限至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確定的結束時間止。對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參保企業,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企業對接,并根據企業停復工及受損情況,適當延長保險期限、優惠或緩繳保險費。擴展保險責任范圍,開通安責險理賠綠色通道,簡化理賠手續和流程,快處快賠。
25.堅決整治填表式監管。加強貴州省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控”系統運用,以自動分析報告替代人工統計填表;實行安全檢查上下級備案、結果互認,避免重復檢查。堅決整治重復報送各類表格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給基層干部和企業減輕負擔,讓基層干部和企業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復工復產第一線。
26.提供“12350”熱線服務。開通“12350”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服務熱線電話,及時受理、指導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