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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的通知

   2021-05-25 1027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甌江口分局, 市局相關業務處室,市本級相關承檢機構: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甌江口分局, 市局相關業務處室,市本級相關承檢機構: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問題,切實維護我市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上級有關計劃安排及市局《關于印發2021年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要點》(溫市監食檢〔2021〕1號)等有關要求和部署,市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

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總量3.74萬批次,其中,市本級計劃6673批次,由監督抽檢(含生產環節、流通環節、餐飲環節、省轉移溫州任務)、評價性抽檢、風險監測共3部分組成,涵蓋33大類食品、155個食品品種、247個食品細類。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積極履行我市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以問題為導向,以“質量提升”為主題,深化食品抽檢領域改革,深入落實全環節質量提升措施,進一步完善風險發現、評估、預警和治理閉環工作體系,防范食品安全重大風險,推動食品抽檢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市本級組織實施的抽檢監測計劃

市本級組織實施的抽檢監測計劃合計6673批次。具體分6類:

1、市本級生產環節監督抽檢計劃1000批次,包括日常抽檢750批次,專項抽檢250批次。日常監督抽檢和專項抽檢具體抽檢類別及批次見附件1。日常監督抽檢品種批次在省級從流通環節對全省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全覆蓋”抽檢的基礎上,對省級抽不到的溫州本地生產企業做補充調整。

2、市本級流通環節監督抽檢計劃1820批次,包括日常抽檢1035批次、專項抽檢585批次、機動抽檢200批次。市級抽檢的品種分布,堅持有重點的全面覆蓋,按2021年版《食品安全抽檢實施細則》,除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餐飲食品外,覆蓋29大類流通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具體抽檢類別及批次見附件2。

3、市本級餐飲環節監督抽檢計劃950批次。餐飲食品安全抽檢的具體品種、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3。

4、省轉移溫州監督抽檢計劃828批次。省局轉移市局實施的任務,由省局直接下達,市局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抽檢樣品品種及批次要求待省局另行發文布置。

5、主要食品評價性抽檢計劃1475批次。參照省局《202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實施方案》要求,市局對主要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飲料、乳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嬰幼兒配方食品等10大類重點食品)組織開展抽檢,結合省局對溫州實施的評價性抽檢1300批次,納入“食安城市創建”、“健康浙江”、“健康溫州”、“放心消費”等考核指標體系。具體抽檢類別及批次見附件4。

6、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600批次。市局風險監測重點針對豆芽非法使用抗生素、海水蟹鎘超標、保健食品(或者宣稱保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化學藥品、肉制品摻雜參假、面和面制品濫用含鋁食品添加劑以及甜蜜素、雞肉濫用激素等專項風險監測。具體抽檢類別、批次及檢測項目見附件5。

(二)縣(市、區)抽檢計劃

根據我市系統年抽檢量3.5 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縣級單位年抽檢量應達到3批次/千人以上,請結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見附件6)、日常監管情況等實際,自行研究制定具體抽檢監測任務,經費由當地財政列支。

根據計劃安排,結合當地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市縣聯動,明確分工、各有側重。

1.抽檢對象。市、縣級局監督抽檢重點為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區域特色食品、重點隱患食品和“三小一攤”食品。餐飲食品應覆蓋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食堂、養老機構食堂、大中型餐飲單位、直營連鎖餐飲企業等自制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關產品;食用農產品應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主要食用農產品,重點覆蓋總局指定的重點食用農產品品種。重點食用農產品檢驗項目除覆蓋明確的必檢項目外,還應結合監管實際檢驗不少于兩個自選項目(必檢項目和自選項目見附件7)。

2.抽檢時間和頻次。市局根據轄區特點,針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數量和季節特點等情況按時間序列和抽樣比例確定食用農產品抽樣頻次和數量,盡量均勻覆蓋入場銷售的重點批發大戶。縣局應每周對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檢驗。

3.抽檢場所。市局重點對本行政區域內食用農產品主要批發市場、大中型連鎖超市進行抽檢;縣級局重點對農批農貿市場、校園及校園周邊經營單位、城鄉結合部餐飲自制單位等開展抽檢。加大對城鄉連鎖直營超市便利店、副食品批發市場等與居民生活關系密切的食品經營場所的抽檢力度。

4.安排節令性食品抽檢。各地在元旦、春節、元宵、端午、中秋等傳統節假日前,可結合實際安排相關熱銷食品專項抽檢監測,保障公眾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食品抽檢工作,明確專門部門負責抽檢和核查處置,確保上下貫通和人員穩定。根據市局2021年監督抽檢監測計劃,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細化項目品種,完善工作機制。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市局梳理的2020年度食品安全重點風險隱患清單和2021年食品監管重點工作,聚焦高風險產品、特殊人群膳食食品、連續問題企業和隱患性區域食品,加大對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的抽檢力度,及時發現并解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開展“風險隱患回頭看”專項抽檢,對2020年和歷年多批次不合格企業(名單見附件8)實施全覆蓋和高頻次跟蹤抽檢,堅持檢管結合,加強對相關企業進行約談,并做好記錄。

(二)抓實抽檢分離改革。一是擴面。今年市、縣抽檢任務分別實施“大分離”“硬分離”。市局加強工作指導和改革督查,確保工作“實打實”。二是深化。完善抽檢任務“雙隨機”抽樣、接收樣規范、責任認定、合同、“五分離”等制度,培育制度執行到位、特色鮮明的示范單位,引領全市工作不斷深化拓展。

(三)規范抽樣檢驗工作。加強對承檢機構的管理,規范抽檢行為,開展對承檢機構履約能力的檢查與考核,確保抽檢工作質量。各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任務(含食用農產品)要規范錄入“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按照要求采用移動終端現場抽樣和出具電子版檢驗報告。

(四)嚴格落實核查處置。按照省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工作指導意見》和市局《核查處置工作辦法》及各地制定《核查處置工作辦法》要求,加大對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力度。各縣級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要在規定時限內送達,及時啟動核查處置。不合格報告表明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負責核查處置的部門應當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及時填報核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在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移交。對抽檢發現存在區域性行業性風險或問題的,要落實屬地責任,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切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五)依法公布抽檢信息。全面落實抽檢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產品抽檢信息,抽檢信息公示率100%,除在部門官網上公示外還須在 “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系統”完成公示的相關操作。對抽檢不合格產品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并向社會發布,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自我保護能力。要保持對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案件查處、突發事件等信息的敏感性,加強輿情監測工作,及時組織應急應對工作。

(六)嚴肅抽檢工作紀律。市場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相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監督抽檢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監督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不得利用監督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嚴守廉潔紀律。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七)強化督查指導考核。市局將定期公布各縣級局的抽檢進展和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并將各地監督抽檢和農產品抽檢任務完成率、農產品不合格率及核查處置等相關情況納入市食安委對各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

市局可根據情況對市局年度抽檢計劃進行調整。各縣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或實施方案于2021年3月10日前報送至市局食品抽檢處。聯系人:黃蓓蓓;聯系電話:0577-89660188。

附件:   附件1 2021年溫州市本級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xlsx

   附件2 2021年溫州市本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xlsx

   附件3 2021年溫州市本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xlsx

   附件4 2021年溫州市評價性抽檢區縣及批次分配表.xlsx

   附件5 2021年溫州市本級風險監測抽檢計劃.xlsx

   附件6 2019年溫州市人口主要數據公報.docx

   附件7 2021年市縣食用農產品重點品種必檢和自選項目表.xlsx

   附件8 溫州連續多年監督抽檢不合格生產經營企業名單.doc

抄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區: 浙江 溫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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