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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3〕207號)

   2013-11-28 653
核心提示: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0月30日
 
  重慶市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市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綜合施策、重典治亂,規范我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行為,提高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水平,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提振消費信心,促進乳品產業健康發展。
 
  (一)嚴格落實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屬地責任,堅持治標與治本并舉、整治規范與促進產業發展相結合,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源頭到消費全程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二)嚴格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認真貫徹執行乳品質量規范和標準,加強源頭治理和生產經營過程管理,全面實現生產經營者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承擔首負責任。
 
  (三)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構建嬰幼兒配方乳粉社會共管共治格局。
 
  二、工作職責和任務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委、市農委、市商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重慶檢驗檢疫局、重慶海關根據國辦發〔2013〕57號文件要求和本實施方案分解的任務,履行有關工作職責;以“落實企業首負責任”、“強化監督監管”、“加大打擊懲處力度”等工作任務為重點,切實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調整期間,對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的各級部門,在職能調整交接完成前,繼續履行相應職責;職能調整交接后,由承擔相應職能的部門繼續組織開展有關工作。各區縣(自治縣)要加強協調指揮,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落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屬地監管責任。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組織、協調全市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查指導、統計匯總等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負總責。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和市政府的部署,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打好這場攻堅戰。要建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層級管理、屬地管理、區域負責的工作思路,明確區縣政府、監管部門的責任,落實工作機構和監管力量,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責任網。
 
  (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各項要求。為推進各地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開展,市政府每年將組織督查組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查結果納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內容。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走過場、不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的違法行為,除依法嚴格查處外,符合食品安全連帶責任追究條件的,要按照《重慶市食品安全責任連帶追究試行辦法》規定,及時啟動連帶責任追究,有效打擊嬰幼兒配方乳粉違法犯罪行為。
 
  (三)鼓勵社會監督,形成社會共治格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公布舉報投訴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按照《重慶市食品安全有獎舉報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及時落實有獎舉報,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鼓勵和支持消費者參與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及時核查處置媒體和消費者反映的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隱患,依法查處捏造虛假信息造謠惑眾行為。要推動乳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積極開展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自律、引導市場消費等工作。支持消費者協會、科技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知識和嬰幼兒喂養知識的宣傳教育,在媒體開辦食品安全科普類專題欄目。
 
  (四)完善保障措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制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檢驗檢測和電子信息化管理等技術支撐能力的經費保障。督促經營單位取消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營銷的不合理收費。
 
  (五)加強信息報送,強化綜合協調作用。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要求公布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食品安全信息,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檢測機構復核,不得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檢驗檢測結果等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對工作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風險信息要及時通報,協力處置,形成監管合力。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季度報告制度。要確定一名信息員,于每季度第一周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送上季度工作情況,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處情況、社情民意和輿論反映等,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成平;電話、傳真:67790660;電子郵箱:cqsab@cq.gov)。
 
  附件:   重慶市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重點任務分解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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