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可否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的HIV感染者發放健康證明的請示》(魯衛法監字〔2006〕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艾滋病病毒的傳播途徑比較明確,一般不通過消化道傳播,日常的生活接觸也不會感染艾滋病。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不應限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從事一般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此復。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山東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可否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的HIV感染者發放健康證明的請示》(魯衛法監字〔2006〕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艾滋病病毒的傳播途徑比較明確,一般不通過消化道傳播,日常的生活接觸也不會感染艾滋病。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不應限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從事一般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此復。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