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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質檢函[2001]168號)【廢止】

   2010-05-14 841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國務院賦予我局管理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為職能,為了做好生產許可證的發證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國務院賦予我局管理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為職能,為了做好生產許可證的發證工作,現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設立審查部和發證工作的存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二、設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
 
  可證辦公室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部”(簡稱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部),審查部設在國家乳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審查部受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的委托,承擔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工作的有關事宜。
 
  三、企業申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
 
  四、審查部具體職責:
 
  1.負責起革《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2.組織對《嬰幼兒配方乳份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宣貫;
 
  3.審查、匯總各省(區、市)技術監督局受理的企業申請;
 
  4.組織或配合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
 
  5.對申請取證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報告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進行審查匯總,將符合發證條件企業的有關資料報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6.將證書寄送有關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7.承擔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00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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