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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分裝登記

   2013-11-26 257
核心提示:項目名稱:農藥分裝登記項目類型:前審后批審批內容:1.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的規定2.產品是否有效、質量可控,對人畜、環
項目名稱: 農藥分裝登記
項目類型: 前審后批
審批內容: 1.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2.產品是否有效、質量可控,對人畜、環境和其他生物是否安全
3.申請資料和數據是否真實可信,是否符合相關試驗標準要求
4.申請人的資質
法律依據:

1.《農藥管理條例
2.《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1999年農業部令第20號發布,2002年農業部令第18號、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2007年農業部令第9號修訂)
3.《農藥登記資料規定》(2007年農業部令第10號)

辦事條件:

1.應當經省級農藥檢定機構簽署意見
2.需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副本各一份):
(1)農藥分裝登記申請表
(2)有效期內的分裝授權書或協議書(原件)
(3)分裝委托企業對分裝產品質量保證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書
(4)分裝委托企業的產品毒理學、藥效、殘留和環境影響的摘要資料及其完整產品化學資料
(5)分裝委托企業的產品MSDS資料
(6)分裝委托企業農藥登記證或臨時登記證復印件
(7)原包裝產品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的標簽和分裝產品的標簽樣張
(8)分裝企業簡介及擁有分裝資質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省級農藥檢定機構遞交的《農藥分裝登記申請表》及其相關材料,并進行初審。
2.技術審查。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查。
3.辦理批件。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根據審查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10個工作日(技術審查時間不超過3個月)
收費標準:

500元/產品
1.《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于發布農業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 [1992]價費字452號)
2.《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農藥登記費標準的通知》(計價費[1996]1718號)
3.《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統一涉及境內外雙重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523號)

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   

郵編:100125

收件人:農藥窗口

咨詢電話:59191803、59191817



 標簽:分裝 登記 農藥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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