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檢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綠色食品監測體系建設,滿足綠色食品事業持續快速發展的需求,根據《綠色食品檢測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要求,中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擇優委托”的原則,對省級綠色食品工作機構推薦的檢測機構進行了相關考核,決定增加蕪湖市農產品檢測中心和農業部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為綠色食品檢測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加蕪湖市農產品檢測中心為綠色食品產品、產地環境質量檢測機構。
二、增加農業部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為綠色食品產品質量檢測機構。該機構為蜂產品專業檢測機構,也是目前綠色食品檢測機構中唯一能夠承擔蜂蜜產品全項檢測的單位。
三、按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檢驗機構委托檢驗工作的通知》(國質檢認[2012]244號)等文件規定,各綠色食品工作機構在安排綠色食品標志許可和監督管理檢測業務時,應選擇能夠開展全項檢驗工作的機構承擔,切實把好綠色食品質量安全關。
特此通知。
附件: 新增綠色食品檢測機構名單.doc
2013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