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工作,不斷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提升小餐飲食品安全總體水平,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0]143號)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2年重點工作安排意見的有關要求,現就開展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試點、創新辦法、扶優治劣、有序發展"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總體部署,切實加強小餐飲食品安全整治規范試點,使小餐飲逐步達到"布局基本合理,設施基本齊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餐飲服務許可基本目標,解決一批食品安全隱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問題,建立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努力改善餐飲服務消費環境,切實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工作范圍和措施
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餐飲服務提供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要求,小餐飲整規試點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指導、街道(鄉鎮)為主、疏堵并舉、提升標準、標本兼治、逐步規范"的原則。
(一)明確整規對象,創新示范思路。全省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重點對象:一是指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和就餐場所,符合餐飲服務"即時制作、即時消費"的基本特征、尚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二是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小型餐館、快餐店、小吃店、小農家樂等。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局在原武漢、襄陽、十堰為試點市的基礎上增加宜昌為試點市州,各試點市州可選擇轄區內獲得文明衛生城市稱號或旅游景區相對較多的2-3個縣(市、區)作為試點地區,開展小餐飲整規和示范建設。其他市州也要參照本方案要求明確試點,穩步推進。各地應根據本地實際,結合《湖北省餐飲食品安全"三個一"示范創建活動方案》要求,將小餐飲專項整規試點與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緊密結合,省局將在試點工作基礎上,適時召開試點示范推進交流工作會議。各地應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報省局。
(二)調查摸底,分類建檔。各地推進試點工作應認真統計轄區內各類無證小餐飲和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持證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基本狀況,對無證經營的和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持證的小餐飲店、小飲食攤群等各類小餐飲,開展排查,逐一登記,分別統計,建立檔案。
(三)積極探索,綜合治理。各試點地區要在地方政府領導下,建立職能部門間的協作機制,相關部門積極協調,聯合執法,形成責權明確、聯系緊密、配合有力的監管體系。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研究探索本地小餐飲整規辦法和工作機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小餐飲整規工作要求,對各類小餐飲開展拉網式檢查督導,跟蹤整改,對符合或整改后符合規定要求的無證小餐飲,要及時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尚不具備餐飲服務許可條件的小餐飲店,但經過努力可以達到許可條件的無證小餐飲,可制定措施或采取備案管理的辦法,進行引導和規范,限期整改經營條件,達到許可要求;對基本條件不具備,食品安全設施極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小餐飲,要堅決取締關停。
(四)制定標準,組織培訓。省局提出了《湖北省小餐飲整規參考標準》,隨文附后,供各地參考。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小餐飲整規標準和具體要求,進一步推進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示范街(片、區)統一從業人員工作服、統一監督信息公示、統一門店招牌風格、統一臺賬管理,努力打造具有本地鮮明特色和具有深層文化底蘊的飲食示范街(片、區)。組織小餐飲業主及從業人員進行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及小餐飲整規標準的學習,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法律法規和整規措施、成效及先進典型、餐飲食品安全知識,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五)完善制度,積極探索監管新思路。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新思路,建立和完善小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管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小餐飲食品安全責任,建立考評機制,不斷完善和強化基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實施步驟
2012 年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工作分3個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5-6月)。各地制定實施方案,調查摸底,宣傳發動,組織召開現場會和動員會,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有關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宣貫培訓,6月20日前向省局上報本地實施方案和《湖北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地區情況表》。
(二)第二階段(6-10月)。按照各地試點、有序推進的原則,扎實開展整規試點工作。采取"抓兩頭、帶中間"的辦法,開展示范街、示范店創建和取締無證經營行為,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和鞭策后進作用;結合量化分級評分標準,評定其等級,對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小餐飲實施監督信息公示管理;以點帶面,疏堵結合,綜合整治,逐步規范小餐飲的經營行為。
(三)第三階段(11月)。按照方案要求,各地要認真總結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梳理本地小餐飲整規的鮮活經驗,以市州為單位推薦典型和書面總結,連同《湖北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工作情況表》于11月30 日前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與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局,省局將組織交流,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深入推進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小餐飲整規工作的領導,
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成立小餐飲整規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實。省局將小餐飲整規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
(二)創新機制,突出重點。針對人員少、任務重、困難多的實際情況,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不斷總結前階段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經驗,借鑒外地好的作法,創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創建亮點,確保整治效果。
(三)全力推進,務求實效。在扎實推進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機制,堅持督查與指導相結合,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確保全面完成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任務。
(四)暢通信息,及時總結。要認真做好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信息上報,做好各種資料收集,并指定落實人員擔任整規工作聯絡員,按要求及時報送整規工作報表(附件)和動態信息。
聯系人:張謙
電 話:027-87329173 傳 真:027-87329736
郵 箱:hbcbhj@163.com
附表:1.
湖北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地區情況表
2.
湖北省小餐飲整規參考標準
3.
湖北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工作情況表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試點、創新辦法、扶優治劣、有序發展"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總體部署,切實加強小餐飲食品安全整治規范試點,使小餐飲逐步達到"布局基本合理,設施基本齊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餐飲服務許可基本目標,解決一批食品安全隱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問題,建立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努力改善餐飲服務消費環境,切實保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
二、工作范圍和措施
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餐飲服務提供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要求,小餐飲整規試點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指導、街道(鄉鎮)為主、疏堵并舉、提升標準、標本兼治、逐步規范"的原則。
(一)明確整規對象,創新示范思路。全省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重點對象:一是指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和就餐場所,符合餐飲服務"即時制作、即時消費"的基本特征、尚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二是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小型餐館、快餐店、小吃店、小農家樂等。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局在原武漢、襄陽、十堰為試點市的基礎上增加宜昌為試點市州,各試點市州可選擇轄區內獲得文明衛生城市稱號或旅游景區相對較多的2-3個縣(市、區)作為試點地區,開展小餐飲整規和示范建設。其他市州也要參照本方案要求明確試點,穩步推進。各地應根據本地實際,結合《湖北省餐飲食品安全"三個一"示范創建活動方案》要求,將小餐飲專項整規試點與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緊密結合,省局將在試點工作基礎上,適時召開試點示范推進交流工作會議。各地應積極推進試點工作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報省局。
(二)調查摸底,分類建檔。各地推進試點工作應認真統計轄區內各類無證小餐飲和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持證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的基本狀況,對無證經營的和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持證的小餐飲店、小飲食攤群等各類小餐飲,開展排查,逐一登記,分別統計,建立檔案。
(三)積極探索,綜合治理。各試點地區要在地方政府領導下,建立職能部門間的協作機制,相關部門積極協調,聯合執法,形成責權明確、聯系緊密、配合有力的監管體系。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研究探索本地小餐飲整規辦法和工作機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小餐飲整規工作要求,對各類小餐飲開展拉網式檢查督導,跟蹤整改,對符合或整改后符合規定要求的無證小餐飲,要及時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尚不具備餐飲服務許可條件的小餐飲店,但經過努力可以達到許可條件的無證小餐飲,可制定措施或采取備案管理的辦法,進行引導和規范,限期整改經營條件,達到許可要求;對基本條件不具備,食品安全設施極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小餐飲,要堅決取締關停。
(四)制定標準,組織培訓。省局提出了《湖北省小餐飲整規參考標準》,隨文附后,供各地參考。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小餐飲整規標準和具體要求,進一步推進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示范街(片、區)統一從業人員工作服、統一監督信息公示、統一門店招牌風格、統一臺賬管理,努力打造具有本地鮮明特色和具有深層文化底蘊的飲食示范街(片、區)。組織小餐飲業主及從業人員進行有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及小餐飲整規標準的學習,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法律法規和整規措施、成效及先進典型、餐飲食品安全知識,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五)完善制度,積極探索監管新思路。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探索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新思路,建立和完善小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管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小餐飲食品安全責任,建立考評機制,不斷完善和強化基層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三、實施步驟
2012 年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工作分3個階段實施:
(一)第一階段(5-6月)。各地制定實施方案,調查摸底,宣傳發動,組織召開現場會和動員會,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有關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宣貫培訓,6月20日前向省局上報本地實施方案和《湖北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地區情況表》。
(二)第二階段(6-10月)。按照各地試點、有序推進的原則,扎實開展整規試點工作。采取"抓兩頭、帶中間"的辦法,開展示范街、示范店創建和取締無證經營行為,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和鞭策后進作用;結合量化分級評分標準,評定其等級,對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小餐飲實施監督信息公示管理;以點帶面,疏堵結合,綜合整治,逐步規范小餐飲的經營行為。
(三)第三階段(11月)。按照方案要求,各地要認真總結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梳理本地小餐飲整規的鮮活經驗,以市州為單位推薦典型和書面總結,連同《湖北省小餐飲食品安全整規(試點)工作情況表》于11月30 日前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與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局,省局將組織交流,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深入推進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小餐飲整規工作的領導,
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成立小餐飲整規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實。省局將小餐飲整規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
(二)創新機制,突出重點。針對人員少、任務重、困難多的實際情況,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不斷總結前階段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經驗,借鑒外地好的作法,創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創建亮點,確保整治效果。
(三)全力推進,務求實效。在扎實推進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機制,堅持督查與指導相結合,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確保全面完成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任務。
(四)暢通信息,及時總結。要認真做好小餐飲整規試點工作的信息上報,做好各種資料收集,并指定落實人員擔任整規工作聯絡員,按要求及時報送整規工作報表(附件)和動態信息。
聯系人:張謙
電 話:027-87329173 傳 真:027-87329736
郵 箱:hbcbhj@163.com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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