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寧夏枸杞質量監管品牌保護及市場規范的指導意見(寧政辦發〔2014〕57號)

   2014-05-13 519
核心提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寧夏枸杞質量監管、品牌保護和市場開拓,推進寧夏枸杞產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寧夏枸杞質量監管、品牌保護和市場開拓,推進寧夏枸杞產業現代化進程,做大做強寧夏枸杞產業,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自治區黨委十一屆三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實現枸杞產業現代化為目標,以加強質量監管、完善產區品牌保護體系、規范市場管理為重點,創新運行機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寧夏枸杞質量標準體系、安全監管體系、品牌保護體系、質量追溯體系、市場流通體系,加快寧夏枸杞產業優化升級,打造寧夏枸杞產業集群,推進寧夏枸杞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把寧夏枸杞培育成國內一流、世界知名的品牌。
 
  二、工作重點
 
 ?。ㄒ唬┘訌妼幭蔫坭劫|量監管,確保質量安全。
 
  1.制定和完善寧夏枸杞質量特征標準。從寧夏枸杞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道地性出發,以產區生態條件、產品有效成分、重金屬含量等指標為切入點,確定寧夏枸杞(中寧枸杞)與其他產區枸杞的差異性特點,并制定簡便實用的質量等級劃分標準。(自治區科技廳、質監局、農林科學院、自治區枸杞產業技術服務組負責。)
 
  2.加強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管。以促進枸杞產業現代化發展和保證枸杞質量安全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寧夏枸杞生產技術規程》,從產區生產條件、施肥節水、病蟲害防治、機械應用、產量控制等方面嚴格技術要求,規范運行秩序,推進機械化與農藝措施協調發展,指導枸杞企業和種植戶實現生產的標準化、規范化。要求企業和種植戶在枸杞生產過程中,對地塊區域、土壤情況、生產過程、加工工藝等信息詳細記錄,并形成產品檔案,保存在企業數據庫,通過對枸杞企業和種植戶枸杞生產信息進行定期檢查,監管枸杞生產過程中質量安全問題;強化農資市場監管,支持引導枸杞主產區設立枸杞農資和化肥等專營店,林業、農牧、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對全區枸杞化學投入品加大清理整頓,重點查處高毒高殘留農藥、非法添加劑的銷售和使用。(自治區林業廳、農牧廳、質監局、工商局、供銷社、自治區枸杞產業技術服務組負責。)
 
  3.建立寧夏枸杞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鼓勵各枸杞流通加工企業和枸杞交易市場以自己的網站為網絡平臺,增加質量溯源查詢功能,從枸杞種植、制干、加工、包裝、儲運、營銷等生產全過程進行質量安全追溯,實現企業檔案電子化、數據分析自動化、商品質量可追溯化。引導各枸杞流通加工企業積極制作本企業產品的二維條碼(QR碼)作為標識載體,設立質量信息溯源中心數據庫,指派專人負責產品生產全過程的信息收集和保存,不同批次枸杞產品形成各自完整的數據庫,并按照一定的編碼規則,生成帶有產品檔案信息的QR碼,供消費者回查枸杞產品詳細信息。2014年首先在自治區級枸杞龍頭企業、中國馳名商標枸杞企業強制試點推行。到2016年全面完成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建設任務。(自治區林業廳、質監局、工商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4.加強流通環節的質量監管。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為大型枸杞交易市場和枸杞加工企業配備快速檢測儀,對進入市場和企業收購的枸杞產品及時進行檢測。自治區林業廳委托農業部枸杞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定期對全區枸杞營銷企業的產品進行統一抽檢,發布抽檢報告與對策,對產品質量不達標的枸杞進行銷毀,禁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嚴格規范枸杞散貨的包裝、倉儲、運輸管理,-對衛生不達標的枸杞交易市場或企業,強制要求整改。(自治區林業廳、工商局、質監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ǘ┘訌妼幭蔫坭狡放票Wo,突出地域性特征。
 
  1.加快制定寧夏枸杞品牌保護的法規和實施細則。依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制定出臺《寧夏枸杞產區保護條例》和《寧夏枸杞品牌強制性保護細則》,從寧夏枸杞產區環境整治、品種資源、產品質量、企業準入、歷史文化等方面,明確保護重點和措施,依法依規推進品牌保護工作。(自治區林業廳、工商局、質監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2.加強寧夏枸杞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和《寧夏枸杞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管理辦法》,保護寧夏枸杞地理標志產品,嚴格規范寧夏枸杞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使用和管理,由自治區質監局牽頭,林業廳和工商局配合,對全區獲準使用寧夏枸杞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企業進行嚴格清理核查,要求從事寧夏枸杞流通加工的企業必須在寧夏枸杞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區有穩定或固定的生產基地,規范準入條件,對符合使用專用標志條件并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的企業,授予寧夏枸杞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準許使用牌匾。(自治區林業廳、質監局、工商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3.提升寧夏枸杞專賣店的對外形象。由自治區工商局牽頭,林業廳和質監局配合,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寧夏枸杞(中寧枸杞)零售專賣店或連鎖營銷店,進行“四個統一”的規范(即“統一門牌標識、統一室內裝修、統一產品包裝、統一銷售貼標產品”)。對不按要求整改的店面,營業執照不予年檢。(自治區林業廳、質監局、工商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負責。)
 
  4.深入開展維權打假行動。自治區林業廳聯合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在全區范圍內對枸杞交易市場、枸杞流通加工企業、枸杞專營店,定期開展維權打假行動,清理整頓非法使用寧夏枸杞(中寧枸杞)品牌現象,對冒牌銷售其他省區枸杞產品的行為,停業整頓并處以罰款,對長期銷售“三無”產品的店面進行強制關停,切實維護寧夏枸杞(中寧枸杞)的品牌形象。(自治區林業廳、質監局、工商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負責。)
 
  5.加大對“寧夏枸杞”品牌的宣傳。充分發揮寧夏枸杞協會作用,建立寧夏枸杞產區品牌網站,整合中寧枸杞產業集團門戶網站已有資源,把中國枸杞網打造成為“寧夏枸杞”品牌唯一官方指定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積極宣傳寧夏枸杞歷史、養生文化、飲食知識等內容。(自治區林業廳、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ㄈ┮幏秾幭蔫坭绞袌龉芾?,拓展市場空間。
 
  1.建立健全枸杞銷售網絡。完善提升中寧國際枸杞交易中心的功能,發揮其在寧夏枸杞市場開拓中的樞紐和核心作用,在原州區和平羅縣兩大枸杞主產區新建枸杞交易市場,為茨農搭建營銷流通平臺。鼓勵企業利用現代營銷理念,建立枸杞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加盟網店,擴大營銷渠道。(自治區林業廳、商務廳、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開展產區對外推介活動。組織產區市縣與企業走出去,參加國內外各種展銷會、博覽會、推介會、新產品發布會等活動,重點對寧夏枸杞產區的自然特點、產品特征標準、文化內涵進行全方位宣傳。產區市縣和企業立足于各自特點,積極參與國內外各項推介活動,進一步擴大寧夏枸杞的影響力。(自治區林業廳、商務廳、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3.發揮新興媒體的推介作用。充分利用網站、微博、微信等現代媒介,建立和完善網上營銷網絡,建設網上寧夏枸杞歷史文化養生博物館、枸杞系列產品展覽廳。(自治區林業廳、商務廳、工商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4.大力弘揚寧夏枸杞養生文化。建設集枸杞生產加工、文化養生、觀光旅游為一體的枸杞產業綜合體,展示和推廣傳統枸杞中醫藥養生文化,以歷史文化培育寧夏枸杞品牌和市場。(自治區林業廳、商務廳、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5.積極發展枸杞產品電子商務。鼓勵枸杞龍頭企業搭建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實現采購、生產、銷售全流程電子商務,推動強強聯合,按照市場化運作機制,“代運營”網絡零售業務;加強電子商務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枸杞龍頭企業從區內外引進高級電子商務管理人才、高端電子商務營運人才、核心電子商務技術人才,鼓勵行業協會、社會培訓機構或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應用培訓;支持枸杞流通加工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或與專業性的營銷公司合作,拓展營銷市場。(自治區商務廳、林業廳、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6.規范寧夏枸杞交易行為。嚴格禁止寧夏枸杞(中寧枸杞)與其他產區枸杞混合銷售,及時公布枸杞交易價格,規范枸杞交易,嚴厲打擊壓級壓價等惡性競爭行為,營造枸杞市場交易誠信環境。(自治區林業廳、工商局、物價局、自治區枸杞產業指導組、寧夏枸杞協會負責。)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4月24日


 
地區: 寧夏
標簽: 指導意見 品牌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