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建立平穩產銷運行、保障市場供應的長效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1〕59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大力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建設目標
以解決鮮活農產品“賣難買貴”為宗旨,以促進產銷銜接為重點,以資本為紐帶,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創新鮮活農產品流通模式,完善流通鏈條和市場布局,加快建設以農批對接為主體、農超對接為方向、直供直銷為補充、網絡購物為探索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保障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切實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網絡建設。
優化農產品批發市場布局。將農產品批發市場納入城市建設統一規劃,重點培育一批輻射主要產銷區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依托雁門關生態畜牧經濟區、中南部無公害果蔬產業區、東西兩山優質雜糧干果產業區資源優勢,重點培育一批比較優勢突出的農產品產地專業批發市場。
加強冷鏈物流系統建設。支持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加工配送中心建設產地預冷、預選分級、加工配送、冷藏冷凍、冷鏈運輸、包裝倉儲、電子結算、檢驗檢測和安全監控等設施,配置果蔬初加工設備,發展分揀、預冷、速凍、切片、清洗、包裝、保鮮等鮮活農產品初加工,提高采后處理能力。
完善鮮活農產品零售網絡。對現有農貿市場和城市社區菜市場分批實施升級改造,在新建小區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菜市場,重點培育一批標準化菜市場。在現有蔬菜零售網點不足、具備場地條件和管理能力的社區建設一批周末車載蔬菜市場。合理規劃和規范發展一批方便消費者買菜的早晚市。
發展直供直銷連鎖社區菜店。支持鮮活農產品經銷商、流通企業、批發市場和綜合超市與城市周邊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發展社區直供直銷菜店、批零直營菜店和連鎖菜店,推進鮮活農產品連鎖經營,建設覆蓋全省縣級以上城市社區的鮮活農產品直供直銷零售網絡。
(二)著力提高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
加快培育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支持具有競爭優勢的農產品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收購、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跨區域擴張,推動鮮活農產品經銷商向公司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重點培育一批產銷一體化經營的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支持連鎖超市建立超市聯盟,整合社會資源,建設從產地到零售終端的鮮活農產品冷鏈系統和物流配送體系,開展聯合采購和銷售,重點培育一批大型綜合連鎖超市。發揮連鎖便利店覆蓋城鄉的網絡資源優勢,促進農產品進城與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
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快速檢測系統和基地品牌建設,通過兼并、重組、聯合等方式做強做大。鼓勵農產品流通企業、連鎖超市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市場信息、加工包裝技術、儲運價格方面的支持。重點培育一批產銷一體化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培育農產品個體運銷戶。壯大農產品經紀人隊伍。采用農產品購銷標準,對鮮活農產品實行分級包裝,培育自有品牌。
(三)積極發展鮮活農產品現代流通方式。
大力推進產銷銜接。積極推動農超對接、農批對接、農校對接等多種形式的產銷銜接,鼓勵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流通企業,學校、酒店、大企業等最終用戶與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降低對接門檻和流通成本,擴大對接規模。鼓勵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開辟農民直銷區域,便利農民直接進場銷售。
大力發展產銷一體化經營。引導各類農產品流通主體向上下游延伸經營鏈條。在建立農產品基地,發展專業化、規模化生產的同時,利用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直接向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綜合超市、食品超市、便利店配送,建立“市場帶基地、基地帶農戶”的產業鏈,積極向產、貯、運、銷一體化發展。
積極應用現代交易方式。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推動物聯網技術應用,擴大鮮活農產品網上交易規模。建立鮮活農產品網上對接平臺,健全“新農村商網”功能。鼓勵具備條件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探索建立農產品拍賣制等現代交易模式,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積極開拓外埠市場,在北京、廣州等大中城市舉辦山西特色農產品展銷會,設立山西農產品零售直營店或農產品專柜。組織優質特色農產品企業與國內百強連鎖企業對接,推動其進入大型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和營銷網絡。加快優勢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培育農產品自主出口品牌。
(四)加快完善鮮活農產品市場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農產品市場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在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銷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流通企業和連鎖超市建立一批固定采集站點,健全覆蓋鮮活農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的綜合信息數據庫和服務平臺,推進大中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信息發布渠道,及時發布鮮活農產品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做好鮮活農產品市場預警和應急供應工作。
建設鮮活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農產品市場開辦者要加強進貨查驗,督促入場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建立鮮活農產品出場入市檢測制度,實現檢測常態化,抽檢標準、程序、結果“三公開”,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鮮活農產品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監督銷毀。加快農產品流通標準體系建設,推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標識規范化、產品品牌化。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在各設區的市建設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肉菜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五)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儲備調控體系。
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儲備制度。制定完善信貸補貼政策,建立企業化經營管理、市場化運作的農產品儲備體系。加強應急保供骨干企業隊伍建設,健全應急投放網絡。完善地方豬肉儲備制度,確保肉品市場波動時調得動,用得上。保障少數民族生活需求,建立牛羊肉儲備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合理確定冬春大白菜、蘿卜、土豆、洋蔥等耐貯大路蔬菜動態庫存數量,保障應急供給,防止價格大起大落。
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市場調控體系。完善鮮活農產品跨區域調運、調劑機制,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有效調節鮮活農產品供求,平抑市場物價。合理使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對擾亂市場秩序、哄抬物價、違反調控政策的行為嚴加監管和懲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把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進。省人民政府建立由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物價局、省國稅局、山西銀監局、山西保監局、省供銷社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從業務指導、資金扶持、政策優惠、市場準入等方面配合落實。各地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和任務。要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提高鮮活農產品自給率。
(二)加強規劃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要依據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訂并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等鮮活農產品網點發展規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的鮮活農產品市場網絡。抓緊研究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準入、布局、規劃、監管和政策促進等問題,為農產品批發市場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動農貿市場合理布局和升級改造,健全和完善菜市場、社區菜店、生鮮超市等鮮活農產品零售網點。研究探索多種公益性實現方式,加強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的建設。
(三)完善財稅政策。
省級財政設立商貿發展專項資金,并逐年擴大規模,“十二五”期間重點支持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要通過投資入股、產權置換、公建配套、回購回租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在農產品主產區、集散地和主銷區,升級改造一批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產品加工配送中心。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支持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推動發展農超對接等直供直銷流通方式,引導鮮活農產品零售網點在維護市場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各地要采取相應措施,支持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范作用,帶動和規范民間資本投資農產品流通領域。落實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四)加強金融支持。
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把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作為涉農金融服務工作重點,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及時合理調度資金,為農產品經銷商等集中提供初級農產品收購資金,加強對農產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農戶的信貸支持。發揮各類涉農擔保機構作用,著力解決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不足問題。支持保險機構研究開發鮮活農產品保險產品,積極引導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投保,有條件的地方可對保費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
(五)保障合理用地。
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要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優先保障土地供應,并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對于政府投資建設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但禁止改變用途和性質。城市拆遷改造中拆除社區菜市場、菜店的,要重建不低于原規模的蔬菜流通設施。新建城市居住區要配套建設社區菜市場和相應的商業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六)提供運輸便利。
嚴格執行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保證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暢通,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積極為鮮活農產品配送車輛進城提供暢通便捷有序的通行條件。在不影響車輛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提供便利的停靠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城市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鮮活農產品專用運輸車型。
(七)強化監督管理。
加強對鮮活農產品市場攤位費收費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對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農產品市場,按法定程序將有關收費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并依據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收費標準。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嚴格農產品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嚴厲查處不正當交易和競爭行為,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投機炒作等不法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引導農產品市場及經營者開展誠信建設。強化農產品流通行業組織的協調服務作用,維護和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為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建立平穩產銷運行、保障市場供應的長效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1〕59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大力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建設目標
以解決鮮活農產品“賣難買貴”為宗旨,以促進產銷銜接為重點,以資本為紐帶,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創新鮮活農產品流通模式,完善流通鏈條和市場布局,加快建設以農批對接為主體、農超對接為方向、直供直銷為補充、網絡購物為探索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保障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切實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網絡建設。
優化農產品批發市場布局。將農產品批發市場納入城市建設統一規劃,重點培育一批輻射主要產銷區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依托雁門關生態畜牧經濟區、中南部無公害果蔬產業區、東西兩山優質雜糧干果產業區資源優勢,重點培育一批比較優勢突出的農產品產地專業批發市場。
加強冷鏈物流系統建設。支持鮮活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加工配送中心建設產地預冷、預選分級、加工配送、冷藏冷凍、冷鏈運輸、包裝倉儲、電子結算、檢驗檢測和安全監控等設施,配置果蔬初加工設備,發展分揀、預冷、速凍、切片、清洗、包裝、保鮮等鮮活農產品初加工,提高采后處理能力。
完善鮮活農產品零售網絡。對現有農貿市場和城市社區菜市場分批實施升級改造,在新建小區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菜市場,重點培育一批標準化菜市場。在現有蔬菜零售網點不足、具備場地條件和管理能力的社區建設一批周末車載蔬菜市場。合理規劃和規范發展一批方便消費者買菜的早晚市。
發展直供直銷連鎖社區菜店。支持鮮活農產品經銷商、流通企業、批發市場和綜合超市與城市周邊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發展社區直供直銷菜店、批零直營菜店和連鎖菜店,推進鮮活農產品連鎖經營,建設覆蓋全省縣級以上城市社區的鮮活農產品直供直銷零售網絡。
(二)著力提高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
加快培育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支持具有競爭優勢的農產品流通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收購、特許經營等方式實現跨區域擴張,推動鮮活農產品經銷商向公司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重點培育一批產銷一體化經營的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支持連鎖超市建立超市聯盟,整合社會資源,建設從產地到零售終端的鮮活農產品冷鏈系統和物流配送體系,開展聯合采購和銷售,重點培育一批大型綜合連鎖超市。發揮連鎖便利店覆蓋城鄉的網絡資源優勢,促進農產品進城與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
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快速檢測系統和基地品牌建設,通過兼并、重組、聯合等方式做強做大。鼓勵農產品流通企業、連鎖超市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市場信息、加工包裝技術、儲運價格方面的支持。重點培育一批產銷一體化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培育農產品個體運銷戶。壯大農產品經紀人隊伍。采用農產品購銷標準,對鮮活農產品實行分級包裝,培育自有品牌。
(三)積極發展鮮活農產品現代流通方式。
大力推進產銷銜接。積極推動農超對接、農批對接、農校對接等多種形式的產銷銜接,鼓勵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流通企業,學校、酒店、大企業等最終用戶與鮮活農產品生產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降低對接門檻和流通成本,擴大對接規模。鼓勵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開辟農民直銷區域,便利農民直接進場銷售。
大力發展產銷一體化經營。引導各類農產品流通主體向上下游延伸經營鏈條。在建立農產品基地,發展專業化、規模化生產的同時,利用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直接向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綜合超市、食品超市、便利店配送,建立“市場帶基地、基地帶農戶”的產業鏈,積極向產、貯、運、銷一體化發展。
積極應用現代交易方式。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推動物聯網技術應用,擴大鮮活農產品網上交易規模。建立鮮活農產品網上對接平臺,健全“新農村商網”功能。鼓勵具備條件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探索建立農產品拍賣制等現代交易模式,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積極開拓外埠市場,在北京、廣州等大中城市舉辦山西特色農產品展銷會,設立山西農產品零售直營店或農產品專柜。組織優質特色農產品企業與國內百強連鎖企業對接,推動其進入大型連鎖企業的配送中心和營銷網絡。加快優勢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培育農產品自主出口品牌。
(四)加快完善鮮活農產品市場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農產品市場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在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銷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流通企業和連鎖超市建立一批固定采集站點,健全覆蓋鮮活農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的綜合信息數據庫和服務平臺,推進大中城市鮮活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信息發布渠道,及時發布鮮活農產品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做好鮮活農產品市場預警和應急供應工作。
建設鮮活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農產品市場開辦者要加強進貨查驗,督促入場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和購銷臺賬制度,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建立鮮活農產品出場入市檢測制度,實現檢測常態化,抽檢標準、程序、結果“三公開”,對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鮮活農產品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監督銷毀。加快農產品流通標準體系建設,推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標識規范化、產品品牌化。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在各設區的市建設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肉菜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五)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儲備調控體系。
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儲備制度。制定完善信貸補貼政策,建立企業化經營管理、市場化運作的農產品儲備體系。加強應急保供骨干企業隊伍建設,健全應急投放網絡。完善地方豬肉儲備制度,確保肉品市場波動時調得動,用得上。保障少數民族生活需求,建立牛羊肉儲備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合理確定冬春大白菜、蘿卜、土豆、洋蔥等耐貯大路蔬菜動態庫存數量,保障應急供給,防止價格大起大落。
建立健全鮮活農產品市場調控體系。完善鮮活農產品跨區域調運、調劑機制,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有效調節鮮活農產品供求,平抑市場物價。合理使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對擾亂市場秩序、哄抬物價、違反調控政策的行為嚴加監管和懲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把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以推進。省人民政府建立由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國土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物價局、省國稅局、山西銀監局、山西保監局、省供銷社等部門和單位參加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從業務指導、資金扶持、政策優惠、市場準入等方面配合落實。各地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和任務。要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提高鮮活農產品自給率。
(二)加強規劃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要依據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訂并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菜市場等鮮活農產品網點發展規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的鮮活農產品市場網絡。抓緊研究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準入、布局、規劃、監管和政策促進等問題,為農產品批發市場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動農貿市場合理布局和升級改造,健全和完善菜市場、社區菜店、生鮮超市等鮮活農產品零售網點。研究探索多種公益性實現方式,加強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的建設。
(三)完善財稅政策。
省級財政設立商貿發展專項資金,并逐年擴大規模,“十二五”期間重點支持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要通過投資入股、產權置換、公建配套、回購回租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在農產品主產區、集散地和主銷區,升級改造一批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產品加工配送中心。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支持鮮活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推動發展農超對接等直供直銷流通方式,引導鮮活農產品零售網點在維護市場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各地要采取相應措施,支持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范作用,帶動和規范民間資本投資農產品流通領域。落實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四)加強金融支持。
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把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作為涉農金融服務工作重點,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及時合理調度資金,為農產品經銷商等集中提供初級農產品收購資金,加強對農產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農戶的信貸支持。發揮各類涉農擔保機構作用,著力解決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不足問題。支持保險機構研究開發鮮活農產品保險產品,積極引導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投保,有條件的地方可對保費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
(五)保障合理用地。
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要符合城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優先保障土地供應,并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對于政府投資建設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但禁止改變用途和性質。城市拆遷改造中拆除社區菜市場、菜店的,要重建不低于原規模的蔬菜流通設施。新建城市居住區要配套建設社區菜市場和相應的商業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
(六)提供運輸便利。
嚴格執行國家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保證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暢通,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積極為鮮活農產品配送車輛進城提供暢通便捷有序的通行條件。在不影響車輛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提供便利的停靠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城市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鮮活農產品專用運輸車型。
(七)強化監督管理。
加強對鮮活農產品市場攤位費收費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對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農產品市場,按法定程序將有關收費納入政府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并依據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收費標準。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制,嚴格農產品市場準入和質量監管,嚴厲查處不正當交易和競爭行為,打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投機炒作等不法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引導農產品市場及經營者開展誠信建設。強化農產品流通行業組織的協調服務作用,維護和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